- 相关推荐
项目资金承诺书范文
尊敬的客户先生(女士):
你与借款人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融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利息为月利息15‰),本公司恒重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及时归还你的本金及利息,我们将以本公司之资金先予偿还,担保期限至该笔贷款的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同时你将该债权无条件全部转移至我公司,并提供全部协助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本担保书经公司签章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丘平安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补助或奖励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
1.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手段的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技术攻关及对外技术合作等项目。
2.具有高技术优势的软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具有或争创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基础软件、软件出口与外包,以及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和产品技术水平或替代进口设备、材料研发与生产相配套的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项目。
3.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与服务项目。重点扶持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的重大数据库开发、网络增值服务等的项目。
4.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面向区域或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等项目。
5.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
1.鼓励创新。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竞争力。
2. 扶优扶强。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环境;
4.公平竞争。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宁波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业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保证手段和专门场所;
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用。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
2.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方向,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符合申请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
1.省级以下的项目实施单位,向当地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当地财政、信息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2.省级单位经可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申请报告须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制作,装订成册):
(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4)有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5)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当年已列入国家或省有关财政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得到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审定与下达
1.省信息产业厅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选,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共同审定补助项目和补助(或奖励)的具体资金数额,并联合行文将预算指标下达给各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2.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各级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2.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信息产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工程决算等材料(编写题纲见附件3)报送同级财政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对完工项目材料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5.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将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专项资金的,将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将责令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2001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1]55号)和2002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监督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信信[200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
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政府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用于 工程。
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
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
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并按申请资料中的工程建设周期完工,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自筹资金承诺书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xx项目,为了圆满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承诺为该项目自筹资金xx万元,以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承诺。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
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 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
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
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河南省烟草公司:
根据省公司豫烟科[2012]1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申报的2011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获省公司立项,我公司承诺为该项目自筹的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项目资金承诺书】相关文章:
资金捐赠承诺书02-06
项目资金资助合同01-31
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11-24
福彩公益项目资金申请书11-20
自筹资金承诺书06-08
资金承诺书(通用15篇)09-16
自筹资金承诺书01-19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09-04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5篇12-27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5篇)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