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物业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6-18 12:37:3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承诺书

为使xx项目整体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使用正常、外观整洁、本人愿做如下承诺:                                 

物业安全承诺书

一、本人        为xx项目     幢     单元     房屋业主,本人于交房时或装修前已收悉贵司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房屋使用说明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等文件,现声明已详阅以上文件,并承诺遵守以上文件的所有规定。

二、因本人所在房屋的户型改造以及装修需要,需对阳台进行封闭或其他部位进行改造,特承诺如下:

1、已知晓贵中心就本人对所购物业阳台封闭可能会造成的影响事项的劝告,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外立面的不统一、高空坠物等安全因素以及给能给办理产权带来的影响;

2、承诺按照统一规范的封闭方式进行施工,不改变材质、颜色、形状等,具体封闭方式以附件图纸标识为准;

3、承诺封闭施工时不影响或改变原有配置物件,包括上下水管道、防护栏杆、燃气管道等;

4、承诺选择专业的阳台封装公司进行施工,否则因安装原因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并承诺若选择其他公司施工,该封装公司接受贵司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材料合格证明、施工业绩等的检查,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连带责任;

5、承诺阳台封闭时,若涉及燃气管道线改造,需选择燃气公司进行施工,否则因私自改造造成的停气或人身伤害,均自行承担;

6、承诺阳台封闭后,不再额外增加超荷载的物件或装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自行承担;

7、承诺阳台封闭后,不安装任何形状的雨棚、防护栏等有碍统一规范的物件,否则贵司有权予以拆除或禁止上述物件进入小区,相关的拆除费用或损失均自行承担;

8、承诺阳台封闭时,不改变原有预留空调孔及室外机的安装位置;

9、承诺阳台封闭时,做好相关部位的防水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渗漏或造成邻里财产的损失,均自行承担;

10、承诺不得在阳台、露台或室内私自加装楼层、违规搭建雨棚、房屋等,若自行搭建或封装后承担一切后果。

11、承诺对涉及墙体改变,先到房管局办理《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装修(使用)不当或违章搭建等而引发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物业安全承诺书

物业服务关系到红柳林矿业公司打造世界级标杆企业的宏伟愿景,而物业工作安全又是其重中之重。为保障矿业公司物业服务安全有序推进,红柳林保障区物业部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物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物业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公司要求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安全知识培训,保证物业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依照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所属垃圾车、道路清扫车进行严格管控,加强车辆驾驶人员日常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车辆运行、维护维修工作记录,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4、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日常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垃圾处理设备安全运行。

5、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洗衣机房各类洗衣、烘干及辅助设备加强监管,对设备操作人员强化业务技能培训,

要求操作人员严格对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工作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办公楼电梯设备、空调设备、无压上水设备等进行全程监控,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领导,并进行记录,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行。

7、加强对物业所属各区域其他各项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上报,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8、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登高作业、季节饮食安全、外住安全、单岗作业人身安全等日常宣导,确保工作过程中安全工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咸阳新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咸阳帝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日期:2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障瑞达项目部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瑞达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物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按物业项目部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八、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主管报告。

九、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物业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自觉服从物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一、服从物业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二、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区。

十四、熟悉项目部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

位置。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物业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十七、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十九、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物业中心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二十、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一、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北京瑞达物业管理中心:(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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