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投标人)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南京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供应商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供应商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南京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
二、凡我单位在南京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参加的网上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供应商库中登记,未登记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南京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及时提供单位最新变更资料,配合做好供应商库内容的`维护和更新,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凤台县凤利路(南湖大道-尚塘段)绿色长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凤台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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