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廉洁自律,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向统计局承诺履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
第一,将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科室业务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行风建设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对照。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弘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行风。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能。牢固树立忠诚统计、真实统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理念,恪守“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涉密数据不外泄、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泄漏纪律,不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
第三,坚持依法科学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进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严把数据质量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积极完善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数据管理发布制度和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统计业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第五,加强检查监督,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加强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统计行风的监督。通过开展统计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工作部署和方法制度的落实。
第六,优化统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及时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前瞻性的统计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第七,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统计。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属保密范围的统计信息,公布有关统计数据。
第八,提高统计执行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热情待人,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提出意见有人办。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真诚欢迎全局对我室统计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诚恳接受批评和建议。
昆山市统计局: 社会投资科代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洞口县统计局干部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打造“阳光统计”、“诚信统计”,成为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的“群众满意机关”,我局根据县委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总体要求,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搞好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及时提供月度或季度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统计经济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坚持定期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数据抗干扰能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行政务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含义、执法程序、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和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依照法律规定,严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统计工作人员如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泄露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依法对责任部门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六、坚决执行干部作风十条纪律。
承诺单位:洞口县统计局
监督电话:
统计局川汇区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承诺书
一、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全力抓落实,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坚决杜绝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的现象。
二、搞好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
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的统计信息,是我们的主要职责。我们将坚持和完善服务制度,每月10日前向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月报,20日前提供全区各乡办经济发展情况通报。
三、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要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反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讲实话、报实数。一是建立区、乡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坚持定期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二是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数据抗干扰能力,对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实行超级汇总,对规模以下企业采用抽样调查;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四、实行政务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
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含义、执法程序的政策依据和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式”服务。
五、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已制订了《川汇区统计局规章制度》,在局机关已实行考核记分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凡属于职责范围内、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非职责范围内事项,热情做好引导服务。对来我局办事的同志,态度诚恳,办事认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六、依照法律规定,严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统计工作人员如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泄露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一定依法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支持并监督统计工作,对区统计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诚恳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精神,广纳谏言,改进工作,为川汇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5年5月6日
统计诚信承诺书
统计局:
我单位积极响应 发出的《统计诚信倡议书》,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向你局提供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计工作规范有序。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原始统计记录是真实、完整的`;
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做到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并数出有据(与统计台账和企业财务账目一致);
三.坚持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统计工作我单位统计人员(或会计人员)独立完成,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坚决抵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数据的干扰,通过网上直接报送。
若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完整,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信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增值电信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承诺书
本增值电信企业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的有关规定。
二、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5号令)》“相关电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的有关规定。
三、遵守《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15]374号)》以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有关统计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按照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京信网发[2015]548号文件的要求,每月5日前按时上报本企业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税费总额、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数量等数据资料,并保证填报的数据真实可信,(具体报表及指标解释详见京信网发[2015]548号文)。
五、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六、如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处罚。
七、为方便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联系与沟通,我公司联系人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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