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统计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时间:2021-06-18 12:03:5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统计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打造“阳光统计”、“诚信统计”,成为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的“群众满意机关”,我局根据县委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总体要求,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统计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搞好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及时提供月度或季度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统计经济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坚持定期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数据抗干扰能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行政务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含义、执法程序、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和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依照法律规定,严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统计工作人员如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泄露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依法对责任部门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六、坚决执行干部作风十条纪律。

承诺单位:洞口县统计局    

监督电话:

统计局“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公开承诺书

我是余庆县统计局局长李强,我的岗位职责是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履行行政职能,组织指导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落实县委、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这一职责,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面对统计工作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一定抓好个人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创新统计工作手段,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

二、尽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1、严格遵守《统计法》和统计规章制度。以“三员三化”为载体,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为龙头,规范基层统计数据上报流程,以“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为准则,坚决查处和制止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努力提高统计数据源头质量。加大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力度,科学掌握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匹配关系,力求各项指标均能客观公正反映余庆发展实际,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依据。

2、创建优质、高效的统计形象。树立统计干部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统计数据生产过程透明度,增强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扎扎实实做一些让让广大干群得实惠的好事、美事,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地位。

3、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经济运行预警、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统计信息和资料,为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统计数据提供方便。

三、坚定信念,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市委和县委十二项规定,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 “四风”问题,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正确对待权、利、财、色,办公事干干净净,办私事清清白白,公私分明,洁身自好,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做树立良好风气的带头人。

四、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把“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收受各种礼品,不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等活动安排,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警。

承诺人:李 强

2015年4月2日

县统计局2015年环境兴县公开承诺书

江安县统计局

一、坚持科学统计,推进依法治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完善数据审核、检查和评估机制,恪守职业道德,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严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加强优质服务,强化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积极为社会公众释疑解惑。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强化统计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数据解读;健全完善办事公开、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统计人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县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三、本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四诺”活动。

(一)本单位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重点从履职态度、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以及具体行为的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其认真落实环境兴县各项安排部署。

(二)本单位承诺对象代表本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县环境兴县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四、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可登陆县政府门户网站、江安党政网对本单位进行测评;也可拨打监督电话(0831-2628436) 反映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市统计局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根据《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全局培养、树立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统计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制定出了五项要求的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每位党员干部对个人创争计划所列内容公开做出承诺,并与党支部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提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努力学习统计专业知识,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统计,树立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在统计工作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以“三个提高”为宗旨,增强统计优质服务。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统计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争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先进。

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的签订,使活动与统计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不仅促进了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有效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统计诚信承诺书

统计局:

我单位积极响应 发出的《统计诚信倡议书》,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向你局提供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计工作规范有序。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原始统计记录是真实、完整的;

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做到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并数出有据(与统计台账和企业财务账目一致);

三.坚持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统计工作我单位统计人员(或会计人员)独立完成,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坚决抵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数据的干扰,通过网上直接报送。

若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完整,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信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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