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承诺书
2015年茌平县司法局温陈司法所承诺书 2015年温陈司法所将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司法所的九项职能的,做出以下工作承诺:
一、严肃工作纪律:不徇私舞弊,不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不得吃请受礼;不强迫调解或强迫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不干涉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违反调解程序调解民间纠纷。
二、指导和管理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1),认真解答人民调解工作的咨询;(2),认真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人民调解工作的请示;(3),应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指导协助好对具体纠纷的调解工作。(4)辖区内基层调解委员会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根据情况主动参与调解。(5)通过履行审核职责对辖区内基层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将采取上普法课、因普法明白纸、普法一条街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六进”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帮扶安置工作,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
五、开展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法律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好《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好弱势群众的利益。
茌平县司法局温陈司法所
于海涛
201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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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庙司法所优质服务承诺书
郭庙司法所优质服务承诺书 作者:郭庙司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18 更新时间:2015-10-7 23:22:23
一、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耐心询问、细致解答,热情服务。
二、落实“148”法律服务电话值班制度,准确及时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不属于解答范围的询问,及时作出解释并告知咨询途径。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依法指派法律工作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负费或减费提供法律援助。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创“四无”镇活动,纠纷调解率过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七、做好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时登记和热情接待刑释解回归人员。每半年对刑释教人员进行一次走访,督促登记帮教合约,落实帮教责任人,帮教率达100%。
八、严格保守当事人的隐私或商业秘密。
九、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遵守职业首道德和执业纪律,不认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
司法所公开承诺书
一、依法行政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政务公开方面,向社会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能,增加工作透明度。对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耐心询问、细致解答,热情服务。对不属于本所管辖的事宜,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指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及有关规定。
三、办事效率方面,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挂牌上岗制”。做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司法所接到辖区内发生矛盾纠纷的信息或群众求助的请求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服务做到迅速、热情、周到、细致,对重大矛盾纠纷做到排查稳控到位,并及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调处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和当事人排忧解难。
四、关注民生方面,以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我们印制发放便民-联系卡,并坚持每月到辖区的社区和村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并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再就业难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作风方面,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尽职尽责,文明礼貌,热情为群众服好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责任意识,务求实效,扎实工作。
六、廉洁自律方面,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
七、服务大局方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切从讲政治的高度和讲大局观念出发,紧紧围绕街道工作中心,始终把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到我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创新工作机制,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创建和谐,和谐兴隆而努力工作。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威信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司法局局长:王绍雷。我谨代表威信县司法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抓好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的建设。做到语言文明、举止端正、礼貌待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热心接待来访、耐心解答问题、虚心接受批评、细心踏实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努力为社会贫者、弱者、残者按规定减、免、缓收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公证员不办理“假证”、“人情证”、“关系证”,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馈赠。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不做任何违背群众利益的.事。
四、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严格执行时限规定,对需要急办的事项,在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做出答复,同时做到按时出庭,严守法庭纪律,不私自接案、私自收费及正常业务费以外的额外报酬,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严禁徇私枉法。
五、对群众反映举报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乱纪的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对违纪违法者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六、坚决落实八项工作承诺和贯彻八项严厉禁止。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监督电话:6124427。
承诺人:王绍雷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司法所服务承诺
司法所服务承诺
一、工作准则: 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切实维护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服务核心:
敬业爱岗、服务群众、热情主动、处事公正,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社会效益为服务宗旨,创建一流的司法所。
三、工作标准
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待人:对群众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言必信、行必果、不搪塞、不推诿。
四、职业道德:
坚持依法办事,反对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五、防民纠纷:
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民间纠纷,接到群众举报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调解。
六、法律宣传:
主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协助辖区单位开展普法教育,义务为辖区单位上法制教育课。
七、来信来访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监督电话: 0475477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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