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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措施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
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四、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建立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足额缴纳保险费,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依法依规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承建的 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要求,将按该工程造价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现委托 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备案号或建造师注册号: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3、委派 同志(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担任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提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5]87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
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
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
11、认真抓好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
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我代表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揭东县建筑安全监督站的监督。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5]9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质[2003]113号实施的各项行政处罚,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施工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中标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 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
建设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承诺书(施工单位)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依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求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和履行责任书内的各有关条款,对违反责任内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单位现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 安全管理
1、我单位在进场前,应在向公司及监理单位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措施,措施要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施工队长、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分包项目经理等组成。
3、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工人岗前培训和新工人上岗培训。做到使每个工人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4、项目经理是施工工地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施工队要建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具体实施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用电安全生产报告、用火安全生产报告、每月安全生产报告等。
6、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条幅;要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大型构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8、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9、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二、 安全防护
1、做到“四口”防护: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临时拦杆或盖板等加以防护。
2、“五邻边”防护:尚未搭设外脚手架的阳台边、楼层边、层面边、跑道两边、卸断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1米高的双栏杆和安全网。
3、安全通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施工过程或上下班的进出口处,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
4、高处作业:对相关的高处作业,必须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并搭置可靠的内外脚手架、防护网等,制订可行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防止机械伤害:施工机械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配备安全装置,加强机械保养和维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对重点运输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运转要有记录。
6、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三、安全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安排。
1、配电间:配电间必须按临时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同时由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负责,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日常的维护和使用。
2、现场用电设施:配电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线敷设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进行安装。
3、机械用电:机械用电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4、现场施工照明:晚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潮湿等特殊环境的施工,应使用安全低压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配置漏电保护。
四、消防防火
1、严格控制动火作业:为防止明火作业引发火灾,应履行动火报告,严格控制明火作业。
2、木工房防火:木工房是防火的重点区域,应及时清扫杂屑,严禁烟火,制作醒目警示,配备消防器材。
3、材料仓库及资料室防火:制订防火制度、责任到人,并配足消防器材。
4、宿舍及办公室防火:严禁随意用电用火,落实防火责任人。
5、不得使用电器取暖或烧煮,不得随意随地焚烧杂物等。
五、垂直运输机械
1、塔吊安装必须有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吊钩和卷扬机必须有保险装置,钢丝绳需定期保养;
2、塔吊安装完毕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经安监部门检查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必须由专人负责塔吊指挥,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六、用工管理
必须掌握所用工人的情况,不得收留和使用身份不明或身份证件不齐的人员,不得使用和收留历史不清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七、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及火灾事故者,扣除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重点处罚;出现火警或局部火情,扣罚施工单位5000-50000元,扣罚项目经理1000-10000元,扣罚安全员500-5000元,扣罚当事人1000元并立即开除。
八、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电话: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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