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承诺书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件符合县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普通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加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恪守公德。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讲党性,重品行,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诚实为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三、树立新风,转变作风。坚决纠正有诺不践、有禁不止、推诿扯皮、虚报浮夸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懒、散、庸、虚、满”不良作风,真心诚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仪表严整,用语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五、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注重自身修养,讲文明,讲
卫生,守秩序,守公德;自觉服从单位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六、严格自律,抵制“两违”。廉洁自律,明辨是非,严格要求自己与家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违规搭建。
七、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团结同事,和谐共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集体利益,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个人,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八、我还承诺做到以下“十二不”:
1、不违法乱纪;2、不打牌赌博;3、不闯红灯;4、不随地吐痰;5、不乱扔垃圾杂物;6、不进高档娱乐消费场所;7、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8、不乱涂乱贴破坏公物;9、上班时间不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酗酒;11、不在公共场所讲脏话、痞话;12、不乱停乱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2015年10月30日,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发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动员令。我市计划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通过五年的时间,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为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我市良好形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我承诺今后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根据市、局、处下发的创建方案,认真履责,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文明作业,严格执行《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
三、从我做起,提倡生活和行为文明;
四、从创建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做起,把良好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自觉监督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文明习惯;
五、从小事做起,加强社会公德,自觉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六、注重公共文明行为:1、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
2、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3、不在禁烟场所吸烟;4、注意公众形象;5、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6、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7、自觉维护公共秩序;8、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个人修养,9、不在禁行区域内驾驶机动三轮车。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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