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企业质量承诺书

时间:2021-06-17 14:03:0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企业质量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企业质量承诺书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家具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产品质量,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组织生产,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产品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进行生产。

三、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不虚假标注。

四、生产的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全部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五、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产品及时召回。

承诺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本企业出口食品质量,我企业本着诚信原则,对出口食品质量与管理要求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我企业生产的出口食品质量负总责,保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自检自控体系,确保企业出口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三、生产的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等符合输入国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我国强制性标准。建立原材料、辅料进厂检验验收制度,建立实施合格供应商制度和供方评估记录。

四、要按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出口,保证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要求。配备掌握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负责工厂和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做好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出口报检货物与生产实际相符,保证符合进口国要求的'合格产品报检出口。

五、一旦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立即实施追溯、召回等应急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后续处理、承担并落实相应的法律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出口产品质量事故影响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等机构的处理与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17号)精神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和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批评意见。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2011年10月29日

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给消费者提供优质、营养、安全的农产品,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为此,我们向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自觉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控,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或进货检查验收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证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不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单位: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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