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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双向承诺书
甲方:xx县xx镇 xx 村
法人代表: 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xx镇xx村 组 现居住地: xx镇 xx 村 组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
及我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xx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㈠代表xx镇人民政府承诺:
1、对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规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教育、医疗、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
4、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5、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㈡代表本村承诺:
l、在项目、资金、物质、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落实诚信计生的育龄夫妇在发展种植业规模达20亩以上的项目,一个给100元的扶助金。
3、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发展养猪年出栏达50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的扶助金。
4、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发展养鸡、鸭、鹅均年出栏达800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的扶助金。
5、凡持有效生育证生育一孩、二孩在及时率内(一孩90天内上环,是剖腹产的210内上环;二孩90天内绝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安排车辆接送。)
6、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诚信计生家庭:会员本人或其子女考上大学的(本科指二本以上) ,本科奖励100元,重点大学奖励200元,研究生奖励300元;是农村“两户”子女的,本科奖励200元,重点大学奖励300元,研究生奖励500元。
7、诚信计生夫妇计划外怀孕,主动落实人流、引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8、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诚信计生家庭,其家庭成员晚婚晚育的(男方26周岁,女方24周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9、凡是违约户一律不得享受低保和季节性缺粮救济等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10、会员每户每年自觉按时交纳会费10元。必须是入会家庭才能享受上述承诺。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按规定落实长效(一孩上环、二孩绝育)
避孕措施,按时参加妇捡,积极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
2、教育子女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定的自愿接受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子女,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子女和不代管财产、不代耕土地。
5、不做非医学需要的性胎儿性别鉴定,不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不谎报出生婴儿性别,不谎报婴儿死亡,不弃婴,不溺婴。
6、积极向村镇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养费。
8、本人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低保和享受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追究
l、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或向上级反映,要求对相关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违约追究。甲方有权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3、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手印):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7、本人及子女政策外怀孕的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要自觉缴纳社会抚
双向承诺书
甲方: 街道(开发区)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为充分调动育龄群众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性,充分体现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主人翁地位,推动诚信阳光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承诺书。
甲方承诺:
一、负责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免费提供宣传材料。
二、为乙方依法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三、独生子女在14周岁以内,依法兑现每人每年不少于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
四、每年3、9月,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环情监测及针对性的生殖健康服务,为新婚待孕人员提供孕前危险因素筛查,为高危人群和病残儿批准再生育人员免费提供孕前保健筛查。
五、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周岁时,生育一个女儿的每人每年领取840元奖扶金,生育一个儿子的每人每年领取720元奖励扶金。
(2)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女方未到49周岁,男方达到男方先享受)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叁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扶助金。
(3)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含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给予每人36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20周岁以下的低保户,每户每年发放120元的生活补贴。为14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免费办理“两全”保险。
(5)对发生意外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公益金或生育关怀基金救助。
(6)街道、村(居)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措施(略)。
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在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依法生育。
二、自觉按政策生育,抵制超生、躲生行为,意外怀孕主动终止妊娠;
三、初育或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再生育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四、生育后,在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知情选择,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五、主动参加街道、村(居)组织的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活动;外出工作、生活的成年育龄妇女,在外出前主动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外期间每年3、9两月向街道或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六、未领取结婚证生育或未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造成违反政策生育的,本人自愿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承诺一式三份,街道、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乙方可提出质询或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乙方违约,违约人不享受对计生家庭的有关奖励优惠措施,并按计生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男方:
女方:
二○一一年 月 日
崞村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党支部、村委会
乙方:育龄夫妻 、
为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创建工作,营造“政府诚信”“家庭诚信”,“群众互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议,达成如下承诺。
一、 甲方承诺,依法兑现国家、省、市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2、 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
3、 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双女户,每年给予720元的奖扶资金。
4、 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 负责提供避孕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等服务,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培训活动。
三、 组织乙方落实知情选择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做好月访视工作。
四、 负责安排季服务普查,为乙提供查环,查孕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五、 对使用药具避孕的,及时发放避孕药具。
六、 乙方承诺,自学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计生政策是,自愿遵守《章程》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七、 新婚夫妻,及时向小组长通报结婚时间,及准备生育情况。
八、 依法生育的,产后90日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九、 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因主动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十、 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的,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十一、 自觉自愿参加村委会,计生协会的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和会员帮带,星级评比,邻里互助,婚育新风宣传,计生户生产救助等活动活动。
十二、 违约责任,乙方按照承诺内容,自觉履行义务的,甲方承诺乙应享受的生殖保健,奖励优惠,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全部给予兑现,乙方没有按照承诺内容执行或未尽到义务的,甲方取消乙方县、乡、村的奖励优惠待遇。
十三、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重新签订。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党支部(章): 男:
村委会(章): 女: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医患双向承诺书
一、医务人员向患者做出以下承诺:
(一)善待患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二)认真听取患者陈述,制定安全、有效、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说明,听取患者意见。
(三)恪守医德,为医清廉。不分亲疏,一视同仁,不开“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收“红包”,不拿“回扣”,不受“吃请”。
(四)尊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隐私。
(五)严格执行物价标准,实行标准收费。对要求提供特需医疗服务者,按规定收费,出具合法收据。
(六)严格按医疗规程操作,确保无医疗责任差错。
(七)医务人员在下述情况下,应本着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的原则行使特殊干涉权:
1、抢救急危重病人时;
2、因患者知识水平所限,对医生确需采取的治疗措施不予接受时;
3、患者提出的要求违反医院规定或社会公德时;
4、患者失去行为控制能力而妨碍医疗时;
5、患者欲知的情况不利于其治疗和预后时;
二、患者享有以下权利,并应做到以下承诺:
(一)患者享有的权利
1、有享有医务人员礼遇和医疗的权利;
2、有对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治疗方案知情同意的权利;
3、有要求医务人员保守个人隐私的权利;
4、有要求医院解释所付医疗费用的权利;
5、有对医疗服务提出意见和得到答复的权利;
6、有中断治疗、转院治疗或请人会诊的权利;
(二)患者应做出的承诺:
1、自觉遵守院规,服从治疗,遵从医嘱,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2、尊重医务人员的权利,不干涉医务人员的正确诊断;不得要求医生开具假病历、假证明和加开与病情无关的药品;
3、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不得向医务人员递送“红包”、礼品和宴请;
4、按时交纳医药费,按期结账出院。
医患双方应严格按上述承诺行使各自权利和义务,如有分歧,可按下述原则解决。
一、患者如发现医务人员有违悖承诺之行为,可随时向院方提出,院方应在调查属实后,按照医院的惩罚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
二、患者如有违悖承诺之行为,亦要受到院方或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如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应协调文明解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本书适用于医护人员、住院人员及其家属。
承诺双方签字:
住院病人签字: 主管医师签字:
家属签字: 护士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尊敬的病友同志:
为了给您和病友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和疗养的环境,保证医院的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办理住院手续前应当带齐个人生活用具和衣物。办理住院手续后,如须回家拿东西,应由家属代为办理。
2、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并可因原有疾病或者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擅自离院超3天的视为拒绝治疗,按自动出院处理。
3、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应有医务人员或者陪护陪同,护士办公室24小时有护土值班,床头有呼唤灯,您如需要请随时呼叫,护理人员将为您提供精心的护理。
4、医院作息时间为:早上6:30分起床,上午8:30分医师查房,中午12:30—14:30午休,晚上22:00时熄灯。电视开放时间:上午10-12时,下午16-22时。探视时间:上午10—12时,下午16-21时。
5、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规定和作息时间,保持病房和病区安静,不要在病区喧哗,不要影响病友休息,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并保管好个人财物。
6、我院设有营养食堂,每天三餐送饭到病房,可根据您的口味购买,请不要在病房煮食。
7、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根据您个人的情况,如病情允许每天可进行洗澡,擦浴。每周修剪指(趾)甲、胡须、头发,洗头一次,如您不能自理的,护理人员可协助您完成。
8、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病房、洗漱间、卫生间请保持整洁,便后及时冲水,废物不能丢在厕所沟里,请您不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请您把垃圾、果皮放在垃圾篮内。
9、不得损坏和移动病房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不要乱动医疗用具,在输液时不要自己调节滴速,以免重病情。
10、不得擅自进人检查室、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11、应当积极配合诊断、治疗和护理。
12、如需服用自带药品,应当提前告诉主管医师,并征得医师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
13、请外院医师检查治疗必须经过主管医师的同意。 .
14、医院将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人员,病人申请陪护人员应当取得医院同意,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医院内感染,一般病人(尤其是 设有开放性创口的病人)通常不设陪护人员;无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精神异常,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成年人)、昏 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监护人责任。
15、本院为教学医院,病人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 医患双向承诺书 ☆
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文明的医患关系,经约定,医患双方应作出如下承诺(办理入院时医患双方要签订此承诺书)。
医院方承诺:
1、医务人员不收“红包”及其他物品,不拿回扣、不开大处方、不吃请,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2、做到因病施检、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不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开“搭车药”,不为厂家直接推销药(械)品;大额费用或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医用耗材检查征求患方同意。
3、按国家规定物价标准收费,不乱收费,随时提供查询。
4、保护患者隐私,患者享有疾病及治疗知情权。
患方承诺:
1、不给医务人员送“红包”或礼物,不宴请。
2、不得要求开具假证明、假病历。
3、服从医院管理及治疗,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
双向承诺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对我们企业的发展意义深刻,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本人结合岗位实际,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变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力争取得优秀的成绩。
3、牢记财务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摆正位置,提升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尽心尽力为项目分忧,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
4、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密切联系群众,尊重同志,主动沟通思想,互相学习帮助,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请组织和员工监督!
承诺人:
2012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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