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作人员承诺书
秀屿区财政局:
我公司如能在 项目对外委托评审机构选聘中获选,将在服务期间遵守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评审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保证履行自已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评审服务;
2、在具体业务活动中,保证服从委托方的工作计划安排,保证于 年 月 日前按规定要求提交评审结果;
3、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收取服务酬金:
(1)审价机构按《秀屿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服务酬金;
(2)上述酬金应在委托人出具审核结论后支付。
4、不得将评审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
以上服务承诺,我公司同意签署,若发生违反此内容之情形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时,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在参加 组织的 项目的评审工作中, 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委员的职责,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招标评标工作纪律,不与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好处;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招标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给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若要对外联系,需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六)评审委员会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与评审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七)评审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对有争议的事项或内容,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决定后要服从,不对外泄露;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八)不论在评审时还是评审后,都不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包括:评标人员、评审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过程。
(九)配合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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