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门前五包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县投资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祁阳,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门店):
二、责任内容:
1、包环境卫生。室内垃圾要用垃圾容器装好,倒入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严禁直接扫出店门;不向街道和人行道泼脏水和丢弃果皮脏物等有损卫生的物品;从事餐饮业的店主要随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前不得有污染物。
2、包市容市貌。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墙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3、包公共设施。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保护门前的供排水设施,道板砖、街沿石、护栏、消防栓、路灯及通讯设施等不受损坏。
4、包绿化美化。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路灯、景观灯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
5、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必须及时举报。
三、对不履行责任处罚依据:
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临街单位(门店各一份。
祁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临街单位或门店):
年 月 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增强创国卫工作实效性,展示我区良好形象,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辖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洁、优美,根据县创卫办相关规定,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区域
各经营业主经营店面纵向至人行道路沿石、横向至本店面与相邻店面或通道中心线为界。
二、“门前五包”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县工商联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三、目标要求
各商户要保证自己经营门面前无垃圾、无痰痕、无油污、无废弃物、无积水;车俩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招牌符合规范要求,门前树木上无悬挂物。
四、责任追究
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商户,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南部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南部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切实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动古城区市容市貌的规范有序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古城区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大经营者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市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经营个消费环境,甲乙双方就市场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管理、包维护。
1、包卫生:即无垃圾污染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
2、包绿化:负责保护门前的'花草树木,禁止在树上订钉、拴绳挂物,占用公共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爱护门前路灯、垃圾箱、方块砖等市场内部公共设施。
3、包秩序:负责门前无打架骂架行为,有类似事件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包管理:门前无乱摆各类临时性摊点,不得占道设摊,无流动性经营摊贩,门前无商品展销摊点。
5、包维护: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无乱挖、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挂乱毁现象。
二、甲方必须积极督促、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五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甲方将停止直至取缔乙方在市场的经营活动。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顶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新县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结合仪陇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在规定时间(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将垃圾投放到临近垃圾收集点;保持责任区(含屋顶、立面、橱窗、地面、店招店牌、人行道等)整洁、卫生,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不牵挂标语;对在门前乱扔、乱倒、乱吐行为进行劝告,清除责任区建筑物和设施上的“牛皮癣”。
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在人行道设置遮雨(阳)伞,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禁止损坏、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包设施:自用店招店牌、亮化设施要保持完好,对陈旧、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对责任区内的环卫、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对损坏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希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认真落实,照章执行,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损坏市政、环卫、园林、照明等公共设施和造成树木损坏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处以罚款。
甲方: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
根据什邡市城市管理及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按方亭街道办事处的具体安排,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增强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什邡。为此,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秩序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包绿化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强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牌招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
四、包安全 店内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有无过期的,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做好自身防盗、防火等安全。
五、包文明 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注意事项:
⒈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在30天之内应重新签订“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签订后,悬挂于单位、商家店铺的醒目位置。⒉接受区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门前五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永正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店铺名称:
电 话: 8218921 责任人:
电 话:
2012 年 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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