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林州市卫生室承诺书

时间:2021-06-17 10:03:4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林州市卫生室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定发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颍州医疗共同体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村级医疗机构业务人员,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林州市卫生室承诺书

1、 按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要求: (1) 健康档案纸质合格率达到95%,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真实达到100%。

(2) 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每年做到四次面对面随访,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做到纸质与平台保持一致,规范率达到80%以上。

(3) 健康教育宣传:每月做一期健康教育宣传,要求有计划、有通知、有签到、有内容、有图片、有小结。

(4) 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应达到100%。

(5) 中医药服务管理: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按标准第一季度完成30%,第二报度完成50%,第三季度完成85%,年终完成100%。

(6) 每月20号上报送公共卫生月报表。

2、 要求每月保证做到村卫生室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3、 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4、 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并做好焚烧记录。

5、 一经发现有村室人员在村卫生室以外地点执业的一律视为非法行为,第一次劝其村卫生室停业整顿,给予当事人及负责人警告处分;第二次没收相关药品器械、暂停该人员在卫生室执业,对负责人停职;发现第三次的开除出卫生室资格,调离负责人岗位;如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卫生执法机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负责人及村室人员):

年 月 日

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15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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