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廉洁诚信医院承诺书

时间:2018-01-22 16:22:4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廉洁诚信医院承诺书

一、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廉洁诚信医院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廉洁行医规定。

二、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三、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以患者名义为自己及亲友开药或检查。

五、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不允许对患者出现“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六、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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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医院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承诺书

为有效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纠正医疗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树立卫生行业阳光形象,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勒流医院及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遵法守法、廉洁从医的自觉性。落实廉洁诚信制度。持续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

二、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诚信服务。

三、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医药购销业务事项,严格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拒绝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

五、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拒绝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

六、严格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帐,不私设小金库。

七、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物品、宴请等。

八、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杜绝过度医疗。

十、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各界的评议、检查和监督。对发现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及各种违规违纪现象者,一经查实,除本年度医德考评为不合格外,医院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处分和法律责任。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规范执业行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监督电话:25533700

承诺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承诺书

医疗行业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中心人民医院现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及其它物品;

二、不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试剂、一次性卫生消耗材料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人员以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不实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四、不设立或收取介绍患者住院、开药、医学检查、手术等回扣或提成;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项目;

六、不推诿、刁难患者,不私自转诊;未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不进行实验性、示范性临床治疗;

七、不暗箱操作,坚持实行患者住院清单制、门诊收费查询制、收费及价格公示制度;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中心人民医院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如有违反,欢迎患者或群众举报,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

举报电话:6486445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杨俊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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