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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分包承诺书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 分包的 项目,位于郑东新区 ,我(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以我单位的名义承诺如下:
一、与项目内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在郑东新区施工期间,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如项目中出现纠纷,我单位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且自愿接受从重
从严处罚。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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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承诺书
我 服务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2、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3、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4、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5、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务有限公司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