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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承诺书
为维持医院正常的药品购销秩序,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
任制及“一岗双责”制,杜绝红包、回扣,商业贿赂等行为,作为药剂
科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向医院作如下承诺:
1、保证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药品采购,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不以任何方式给医药代表统方。
3、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医药回扣等好处费,不让对方报销
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保证不接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5、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接受宴请、高消费娱乐等。
承诺人: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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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好“三好一满意”、“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和“三医三大”活动,切实提高我院的优质服务水平,让百姓放心,让社会满意。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积极开展好“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和“医德、医风、医术大讨论、大转变、大提升”活动。
二、对所有普通门诊就诊病人实行挂号免费、就诊病人实行存车免费,为门诊体检和空腹化验、检查的患者免费提供早餐。
三、作为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严格执行省、市卫生部门的各项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服务。
四、作为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报定点医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一律实行出院即报,提升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五、努力执行扶贫病房减免制,对持有扶贫证件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对象一律执行“一免四减”政策。
六、严格遵守诊疗技术操作常规,认真落实二级以上医院检验检查互认、处方点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制度,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七、作为“邯郸市农民工就医优惠定点医院”,对农民工及其亲属发放“优惠就诊卡”,实行“一免四减”医疗优惠政策;设立特困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每年60万元,特困农民工及留守亲属可减免50%床位费、30%手术费、20%检查费和10%治疗费;
八、作为河北省先心病救助定点医院和邯郸市丛台区、高开区、鸡泽县等三个辖区内患有白内障眼疾的患者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将继续开展“慈善燕赵·万人复明”活动,竭诚为白内障手术患者和先心病患儿提供救治救助优质服务。
九、作为“河北省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宫颈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竭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十、作为河北省健康体检医疗单位,为邯郸市乃至河北省各行各业干部、职工、产业工人等各级各类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十一、作为邯郸市肿瘤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邯郸市肿瘤综合会诊中心,为肿瘤医学事业发展提供技术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患者。
十二、我院乳腺外科作为“邯郸市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心脏外科作为“邯郸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将竭诚为广大的乳腺疾病人群和心脏疾病人群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
十三、坚持文明服务,礼貌服务,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态度不生冷硬顶,对待患者热情周到,不敷衍、推诿、冷落病人,尊重关爱患者。
十四、认真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等各项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费用查询和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检查费、检验费、诊疗费、手术费等收费合理,无假冒伪劣和不合理不合格药品。无滥检查、开“搭车药”和乱收费、“搭车检查”和收受“红包礼品”、“吃处方回扣”、“开单提成”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五、医院对所用服务窗口一律配置纸、笔、针线、指甲刀、花镜等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方便群众。设立义务导医、咨询服务台,提供就诊咨询、导诊、轮椅、平车、担架接送和免费提供开水。
十六、实行首问和首诊负责制,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做到一年365天天天开诊,健全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病人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住院手续,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
十七、对65岁以上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孕妇就诊,一律实行优先。医院服务流程合理,无“三长一短”现象,挂号、交费、取药不超过8分钟。
十八、实行院务公开机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医院概况、医院环境、行风建设、医疗服务、服务告知及收费等方面的内容信息。
十九、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
二十、认真执行“万(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继续坚持医疗下乡制度,组织医疗专家下乡义诊;对基层合作医疗单位医务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学习、讲课、培训和帮扶工作。
二十一、医院指示标识明晰规范,服务设施完好,工作环节管理有序,服务环节整洁、安静、温馨、舒适,不出现“脏、乱、差”现象。
二十二、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和出院患者回访工作,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对于以上二十二条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举报。
我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箱,设置在医院门诊楼大门口处。
举报电话:8572018(医患沟通办公室),
3130866 (党政办),8572001(行风办);
8572037(客服部),8572033(门诊部)。
射洪县国土资源局纠风工作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县行风纠正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便更好地为射洪经济发展服务,射洪县国土资源局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努力建设“法制国土”。坚持科学规划,做好土地报征;用好年度计划指标,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严格耕地保护措施,认真坚守耕地红线。
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建设“和谐国土”。依法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规范实施土地整理、地灾防治项目,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于民;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建设“高效国土”。精简办理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坚持并联审批,实行全程代理;执行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限。
四、落实廉政责任,努力建设“廉洁国土”。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廉政教育,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培养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职工队伍。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诚恳地接受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责任书
根据省、市、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保证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贯彻落实,院委会研究决定,由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同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院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长、副院长负总责;院委会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科室领导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带头并教育本科室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人员的反腐纠风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各项规定。通过深入开展“十廉”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行医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行医。
(三)认真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行风建设。
(四)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大力开展惠民服务,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禁止科室承包和开单提成,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科室、部门设立“小金库”等行为,严禁乱加价、乱收费,坚决取消科室收费与个人收入挂钩的行为。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对外承包科室,杜绝虚假医疗广告。
(五)加强对基建工程、药品、医疗设备、器械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履行招标合同和使用替代药品的行为。
(六)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和行风社会监督员制度,定期搞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切实抓好考评结果的应用,要与执业活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挂钩,主动争取社会监督,努力提升行风评议在全院的位次。
(七)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八)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九)、扩大院务、事务公开范围,健全群众质询、听证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十)严肃查办违反党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收“红包”、拿回扣、滥检查、乱收费、开单提成等案件。
(十一)要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带头并教育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支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十二)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责任考核
院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专门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成员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标准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将依据中央、国务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尤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一)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出现重大政治问题,或发生重大事故、恶劣事件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的。
(三)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参与赌博的;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的。
(四)各科室主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对纠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评议名次在后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集体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对领导班子进行改组或者予以解散。
乡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
及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
及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00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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