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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县教育局将部门工作职责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服务内容
㈠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持对录取情况进行公示,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大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在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受理群众反映情况,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3天以内答复。
㈢人事工作。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依编设岗、依考定位、依分择岗,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肃、公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严格按照评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保证评审质量。教师调配坚持定编定岗、按需调配的原则,教师的调动,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录用,对家庭、工作确有特殊困难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研究讨论。
㈣教育收费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员动态监督制度,设立教育收费投诉信箱,开通教育收费投诉热线,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申请筹建办学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成材料出具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建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建的,应说明理由。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设立的,应说明理由。
㈥学生用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中小学生用书目录组织中小学征订用书,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征订目录之外的和未经省教育厅图书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及辅导书籍、资料、刊物,严禁借订书之机搭车收费。
二、服务承诺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⒈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
⒉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
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全面履职,科学管理
⒈努力提升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⒉切实履行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承诺事项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⒊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⒌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四)热情服务,文明办公
⒈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
⒉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创造文明办公的工作环境。
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务公开服务给予关心、支持、指导和监督。我们将认真对待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树立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监督电话: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承诺书
根据省经信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处室职能,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党支部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定理想信念。注重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成效作为评自身工作重要标准。强化理论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围绕全委工作大局,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全新的工作业绩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弘扬务实作风。认真履行职能,正确把握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基层、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企业发展诉求,将激发基层和企业的创造力与能动性、内生需求与市场需求作为研究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善抓重点、狠抓落实。服务基层要做到热心、细心、耐心,能办的事及时办理,不能办的认真解释、讲明原因。倡导敬业、善学、务实、创新的团队精神,工作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补台、相互支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我委22条具体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节俭开会,不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超标准的接待。强化朴素观念,时刻牢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共产党人和经信成员应有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四、积极开拓创新。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服务发展就是为省委省政府谋划发展、经济决策服务;服务基层就是为基层提档升级、工业强省服务;服务企业就是为企业转型升级、民生就业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举措,把工作重点和基层企业群众需求紧密挂钩,做精品工作,建长效机制,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作为创新处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教育系统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根据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二、 领导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好”、“五模范”: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做终身学习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服务育人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师德修养的模范。
三、 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四、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同志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五、 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支部,推进师德考核、测评和绩效考核工作。
六、 维护学校安定团结,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及团委组织的作用,协助校长搞好学校基本建设。
(签名)叶文俊
2015年 9 月 2日
支部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武汉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待。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武汉市教育系统决心积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真诚地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执教,努力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进政务及校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及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政府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学生免试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享有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努力做到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四、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课和农村义务段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实行收费公示,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坚持“阳光招生”。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尽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建设好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培训活动,禁止公办中、小学校舍等资源用于中小学生学科有偿培训活动。禁止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倡导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正常沟通和友好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七、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洁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健全完善教育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违规收费、教师师德失范等典型违规案例予以曝光,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
诚邀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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