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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廉政自律承诺书
为配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师廉洁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中沙小学的良好形象,我校全体教职工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忠实履行“五认真,六精心”的要求,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优年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学生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公共场所讲文明,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5、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随意征订教辅资料。
6.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7.不参加封建迷信、赌博、邪教等活动。
承诺人签名:
中沙小学
2015年3月12日
教师廉洁执教承诺书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我要努力向学生传播知识,做学生立身为人的模范,做教师德才双馨的标兵,为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为此,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洁执教,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赣马镇中心教师进校须知,做文明的传播者、廉洁的好榜样。
二、为人师表,崇德尚学,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坚决做到不收礼、不吃请,不以权谋私。
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谩骂学生,不歧视后进生,言传身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任何场合都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
五、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乱收费,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乱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不搞有偿家教。
六、对招生学校不搞虚假宣传,不向未列入市县教育局招生计划的学校提供学生信息,不代填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接受招生学校赠送的礼品、礼金。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 诺 人 :
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2015年*月*日
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能够更好地搞好教学工作,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切实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现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教育法规,在新的教育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教育上走在前列。
2、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学生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公共场所讲文明,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5、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随意征订教辅资料。
6、遵守校纪校规,为教职工做表率;做好本职工作,教好所任学科,讲团结、讲奉献、讲工作实绩;带头贯彻执行“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真正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7、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将自己置身于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之下,真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是我的廉洁从教承诺,真诚欢迎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
承诺人:杨军涛
二零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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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来指导自己行动,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民主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不歧视差生,不索要、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
2、不向学生、家长征订、推销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用品,杜绝乱收费行为。
3、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接受学生家长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4、不侮辱、讽刺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不无故缺席,不在工作时间内随意走出校门办私事。
6、不做家教,不向校外办学机构推荐生源,不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
7、不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8、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等。
9、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
10、不因学生而埋怨训斥家长激化矛盾。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教育收费规范。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师德考评、业绩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将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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