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违规补课承诺书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集中整治违规补课“教育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三亚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不违规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培训中心”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海南省农垦三亚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
年 月 日
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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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学校举报电话:86818025
学校:内厝实验学校 教师:
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本人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禁”规定》及《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补充通知》。
二、不收取费用进行补课或辅导;不在家中进行以获利为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不以个人名义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以获利为目的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以获利为目的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未经学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擅自在校外教育机构中兼职任课并从中获利;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不暗示、动员、诱导、强迫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不将本应在课堂教学中讲授的内容放在课后进行有偿补课。
三、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为每一位学生终生发展服务,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四十九公里小学
承诺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
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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