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09:25: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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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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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我公司依法中标承揽的住宅楼工程,现以完成基础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作如下承诺: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让利承诺书的效力

让利承诺书通常是施工人对发包人的工程,承诺在正常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作出让步,从而减少工程总造价。一般情况下,让利承诺书的作出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工程未履行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前,双方对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施工人对工程进行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协议,然后由施工人向发包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对工程进行大幅度让利。另一种情形是施工人和发包人在履行了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后,施工人通过投标成为工程的中标方,双方签订正式的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之后,再由施工人作出书面承诺减少工程造价。

在现实的工程招投标及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二种情形普遍存在,在施工市场竞争过程中,施工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施工人为了承揽工程不得不向发包人作出让利承诺,如果不承诺,就很有可能承接不到工程,造成经营困难.在当前的施工市场当中,施工人处于弱势,向发包方作出让利承诺往往是被动的,很少有施工人主动作出。更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是对发包人施工人资金、管理多方面综合因素的考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劳动力的安排是否能跟得上工程需要,无不对施工人发包人的管理水平提出新的问题。

建筑施工行业是微利行业,这在社会上已形成了共识,施工人的管理水平高低对工程是否能够盈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是凤毛麟角,就导致工程成本偏高,项目亏损,又加上对发包人的让利承诺,工程成本更是雪上加霜,为此双方就会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施工人就会认为让利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应让利,而发包人会认为让利承诺是施工人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往往会因此争议诉诸法律,以求解决问题。

从本质上上说,让利承诺书是一种“黑合同”,所谓黑白合同一般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内容相异的合同。一般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补充协议或在招投标手续前签订的合同称为“黑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容易给人造成“黑合同”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得协议的认识。而在实践当中“黑合同”都是在中标之前或中标之后签订的,一般是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其具备合同的要件,符合要约承诺的形成合同的要件,双方形成合意,意思表达一致。但其实质内容如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面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让利承诺书对经过备案的合同工程价款进行了大幅改变,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改变,从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它不具有改变合同内容的性质,具有“黑合同”的性质,因而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123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15)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本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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