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承诺书
本人将在 村 组,选址拟建一栋 层 平方米的房屋,本人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郴州市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北湖区加强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二、选用本村 户型并报批后,严格按照选定图纸的户型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屋顶样式、统一外墙色彩)。
三、在镇城建办进行现场放线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后再动工,动工后一年内完工。
四、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验收后,一个月内拆除原破旧房,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或复耕;对占道或公共场所设施堆放建筑材料的,十天内清理完毕,保持清洁。
五、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到村建房理事会,作为履行规划、控制红线和标高,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保证金不退,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村民、村建房理事会、镇政府各壹份。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
二0 年 月 日
个人建房承诺书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22
建房承诺书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广城镇农户建房承诺书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外立面颜色 ,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平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政府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人 ,广城镇 村 组村民,本人因 - 1 -
74农村建房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房承诺书
因原房年久失修,房子二层墙壁出现裂缝,天花板出现大面积斑脱,为改善居住环境,本户申请翻新重建房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遵守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
4、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
5、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农民建房承诺书
隆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人郑重承诺:
①所报材料真实,属“一户一宅”;
②保证按镇(街)放线位置,严格按图施工;
③保证施工安全;
④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接受整改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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