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挂靠承诺书
(个人代理人员)
甲方: 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____年____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市物价局价服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市路号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未就业毕业生户籍挂靠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毕业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户籍挂靠甲方集体户(属_________管辖)。
2.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迁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国、留学、定居、移民、劳务,必须在甲方注销户口。如的确有困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并提出迁出期限,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挂靠。
3.自乙方户口迁入甲方集体户之月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每月
_________元(不满1个月按1个月收取),每半年缴交一次,缴费时间:每年7月份缴交1月份-6月份的费用;12月份缴交7月份-12月份的费用。
4.甲方协助乙方将户口迁入、迁出甲方集体户,申领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为乙方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5.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6.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期缴费,逾期三个月不缴,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所负的责任。户口迁出甲方集体户时,应交清有关管理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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