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信息库”(以下简称网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外发布,网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网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网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网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网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四组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0715-8132868 传真:0715-8132868
2011年11月25日
诚 信 廉 政 承 诺 书 [招投标]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市招标采购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市招标采购网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市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三年内不得进入招标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市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信息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公司自愿加入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内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公司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宁国市政府采购网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市场。
二、我公司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公司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辕门新村西区16栋503室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0556-5731000 传真:0556-5731555
2015 年 3 月 22 日
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我单位自愿遵守以下诚信廉政承诺条款:
一、 我单位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取消已签署的购销协议,并且三年内丧失参与医院的任何采购与招标项目的资格。
二、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以任何形式向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赠送礼品和回扣。一经查实,取消已签署的购销协议,永久丧失参与医院的任何采购与招标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本《承诺书》由医院保存,供应商盖章生效。
供应商:
日期:
诚 信 廉 政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度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安徽省招标集团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安徽省招标集团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安徽省招标集团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企业公章):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公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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