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时间:2024-06-14 12:10:0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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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 (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2015年8月)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发挥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承诺依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公务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因业务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坚持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利用局网站公开业务办事指南,惠民项目全部移交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大学生转正定级、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承诺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申请、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因公出国政审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职业资格初级证书核发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干部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干部退职承诺30个工作日审批办结,为提供群众优质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行风政风。

  三、坚持肃纪整风,坚决处理违纪行为。全面整治干部职工庸懒散奢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影响群众办事被投诉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四、坚持廉洁从政,建立拒腐防变机制。加强《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重点监督退休审批、人事调动、社保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的防控;签订拒送、拒收红包责任书,承诺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自律。

  对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届人士进行监督,我局将真诚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2384。

  监督投诉邮箱

  晋华派出所政风行风建议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决辖区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非本职规范的业务,及时主动引领或介绍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有关岗位受理。

  四、严明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带枪饮酒、聚众赌博等现象;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五、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按法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为了践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416566、2416551(所长热线),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晋华派出所

  二○一四年七月

  [转载]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房管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到“六个明显效果”,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承诺如下: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庸懒散软等现象的发生。

  2、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形式,全面实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产权产籍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利益。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方面的信访,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到位;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不推诿,不消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促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5、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扎实开展“慵懒散奢贪”活动。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我处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坚持以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和谐、高效、廉洁陵园,树立“以民为本、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干净干事”的行业新风。

  2.严格以法办事,执行收费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规定,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3.自觉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拒收服务对象馈赠的“红包”、现金和贵重物品。

  4.实行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业务办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态度端正,仪态端庄,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耐心细致,规范服务。

  6.保持陵园环境干净整洁,及时提供便民利民设备用品,为前来陵园办理业务、祭扫先人和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群众、学生等提供良好环境。

  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诚邀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和监督。我们将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不断提升陵园为民服务水平。

  2015年临高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扎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按照2015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民办十件实事”。

  二、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三条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

  三、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主动、高效做好服务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临高县委 临高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履行扶贫职责。贯彻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计划项目,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遵守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监督电话:0898-62932284

  电子邮箱:#url#

  琼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质监形象,现将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四条规定和省质监局十六条规定。持之以恒地防范和纠正“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作风建设监督。

  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标准化、计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四、将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内容通过公开栏或网站等方式公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

  五、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举报投诉电话:0898-63223103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局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现就我局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和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六、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医院行风行为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约束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杜绝任何以医谋私的不法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公开承诺:

  1、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的教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各科室的落实。

  3、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本科室人员,不准在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4、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支持、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5、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医院采购有关规定,科室不允许私购和擅自试用各种医疗器械、物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材料。

  6、资金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医院科室的各种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总账,严禁截留收

  入、私设小金库及私分行为。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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