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 (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2015年8月)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发挥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承诺依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公务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因业务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坚持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利用局网站公开业务办事指南,惠民项目全部移交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大学生转正定级、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承诺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申请、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因公出国政审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职业资格初级证书核发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干部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干部退职承诺30个工作日审批办结,为提供群众优质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行风政风。
三、坚持肃纪整风,坚决处理违纪行为。全面整治干部职工庸懒散奢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影响群众办事被投诉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四、坚持廉洁从政,建立拒腐防变机制。加强《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重点监督退休审批、人事调动、社保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的防控;签订拒送、拒收红包责任书,承诺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自律。
对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届人士进行监督,我局将真诚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2384。
监督投诉邮箱:#url#.
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履行扶贫职责。贯彻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计划项目,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遵守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监督电话:0898-62932284
电子邮箱:#url#
琼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局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现就我局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和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六、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2015年临高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扎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按照2015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民办十件实事”。
二、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三条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
三、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主动、高效做好服务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临高县委 临高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转载]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房管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到“六个明显效果”,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承诺如下: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庸懒散软等现象的发生。
2、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形式,全面实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产权产籍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利益。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方面的信访,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到位;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不推诿,不消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促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5、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扎实开展“慵懒散奢贪”活动。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行 评 监 督 电 话 :0898—62920252 行评举报邮箱:#url#
来源:琼海便民网 琼海论坛 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晋华派出所政风行风建议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决辖区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非本职规范的业务,及时主动引领或介绍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有关岗位受理。
四、严明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带枪饮酒、聚众赌博等现象;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五、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按法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为了践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416566、2416551(所长热线),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晋华派出所
二○一四年七月
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干部教师从政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的行为;
2、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不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
3、不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不克扣学生生活费等;
4、不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从中牟利;
5、不乱立名目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提高班”;
6、不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辅导培训班的行为;
7、不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招生规定,向家长索要择校好处费、赞助费等行为;
8、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福利、公车私用、外出旅游等奢侈浪费;
9、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或课余时间参与赌博等;
10、不利用岗位之便在学生排位、选干、评优、课业辅导中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家长宴请;
11、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
12、不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3、不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电视剧等。
14、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不违反职业道德,生活作风检点、正派,廉洁奉公。
承诺人:
2015-6-24
行风建设承诺书
昌盛中学2015年行风建设工作承诺书 我校将贯彻执行教育局《2015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使我校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努力把学校办成社会满意的学校。为此昌盛中学全体领导和教师,特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等作如下承诺:
一、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实行校务公开制,虚心接受民主监督,不以任何理由乱收费,拒绝不正当的“搭车收费”,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廉洁奉公,建立健全校风教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学校管理机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情。
三、创设学校与家长及社会沟通的平台,热情接待家长、群众来访,通过沟通,增强相互信赖,尊重家长,不把学校或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四、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充满爱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五、教师要为人师表,时时刻刻为学生树立良好形象。要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多给学生一些鼓励,少对学生一点批评;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呵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美好的心灵。
六、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以新的教育理念,努力探究教育教学的新途径,努力推进学校新课程改革,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教师要顾全大局,教师与领导之间团结协助,互相关心,相互谅解,不搬弄是非,积极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维护学校的声誉。
八、教师要廉洁从教、以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乱办班、乱补课,不接受学生家长送礼和宴请。
九、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参与社会上黄、赌、毒违法行为,不做违反法规法纪的事。同时,要注重仪表端正,言行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或首饰。
承诺人: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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