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生承诺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我们业已阅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理解并认可其招生工作规范,承诺:
一、不擅自设立教学点招生办班。
二、不做不实招生宣传与虚假承诺。
三、不在异地设立招生点招生。
四、不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五、不接收不能在教学点坚持课程学习和在规定考点参加考试的.异地学生。
六、不接收明显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
七、不招收全日制脱产班学生。
八、不代替学生填报学生信息与学生承诺书。
如果我校及所辖教学点发现上述问题之一者,我校承担一切后果,接受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处罚。
分校: 承诺人(分校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呈报省校一份,分校自存一份。
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田学金局长在县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范201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秩序,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私自为招生学校做招生宣传;
二、绝不接待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来我校招生的人员,不参与招生学校为招生安排的宴请或接受招生学校的礼金、礼品等;也不为未经教育局同意的招生学校提供生源接送服务;
三、绝不从事买卖生源及生源信息等破坏招生秩序的活动;
四、本人将认真配合县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如有果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处罚,直至调离圩丰中学。
承诺人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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