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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线路、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仅仅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鹿泉市隆源商业宾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给每位消费都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确实做单位的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本场所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畅通无阻,不在消防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不锁闭安全出口。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定期对本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指示标志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
四、所以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能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和组织疏散逃生。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郑重承诺,我们将信守承诺。
承诺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签名]
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监督本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公安消防大队88231111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告知承诺书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告知方与承诺方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许可批准及监督事宜签定本告知承诺书,以资共同遵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告知方(盖章):厦门市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许可项目: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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