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 遵守《安全生产法》、《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 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 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 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 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 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 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
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保证不出现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承包人集访、群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 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经营期届满,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4、 保证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5、 保证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线路运行,为社会提供连续服务,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
6、 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 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 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员,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2、 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3、 保证司乘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4、 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
5、 保证不强迫旅客乘车,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抬票价、不恶意杀价,正班正点,安全行驶。
6、 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利,保障乘客安全,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五、 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经营的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车辆,包括本次申报的客运车辆,在此慎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XX公共交通汽车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高平市顺风公交公司服务质量承诺书
高平市顺风公交公司服务质量承诺书
公共交通是为城市人民的出行服务的,为了提高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旅客的乘车需求,确保广大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特做如下承诺:
一、按照城市公交“十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进站、统一结算、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安全管理、统一管理档案、统一统计报表)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二、城市客运车辆全部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要求进站的客运车辆必须有安全例检单卡、证照齐全方可报班营运。
五、服务质量管理:第一、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第二、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工作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统一着装、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第三、在醒目处设置客运线路图、班次表里程票价表、旅客乘车须知、旅客和车辆进出站等设施和服务标识明显。
六、运营管理:第一、按照运管机构审批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和营运方式、经营区域、线路、班次组织运营;第二、与承运人签订进站运营协议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客运车辆干净整洁;第三、建立客运经营者、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建立基础管理台帐;第四、建立统计报表制度。
七、安全管理:第一、实行“三品”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第二、配备车辆安全例检设施及安检人员,实行先例检后报班的运行制度;第三、加强出站车辆的检查,严禁超员;
八、收缴费管理:第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运价政策以及《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等规定,不挪用、扣压运费;第二、按规定向运管机构按时、足额缴纳运管费。
九、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运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金叶利民公交公司社会服务承诺书2011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为切实做好城市公交车辆的规范化服务,公司本着坚持“以人为本、热情待客、真诚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对城市公交车辆的有关政策。努力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准点、方便、舒适的乘车条件,为此,公司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1、公交各条线路发车做到时间准点,车辆运行准点。
2、司机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停车到位,停稳开门,关好门起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行车事故发生,保证乘客乘车安全。
3、规范服务、言行文明、热情周到、对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者等有特殊需要的乘客在主要站点安排工作人员给予帮助。对乘坐本公司公交车的:1、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2、军人凭证件(军官证、士兵证)3、伤残警-察凭伤残证4、特困城市居民和特困中小学生,给予免费乘车;残疾人凭证给予优惠;中小学生给予办理每月10元的月票;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每月给予办理30元的月票、城市居民、办理ic卡的在充值时给予优惠,充值50元赠送5元,充值100元赠送10元,可连续使用,可带人。
4、维护乘客利益,信守票价制度,杜绝擅自抬高票价的现象发生。借鉴喀什市公交公司和兄弟单位的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本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科技管理的水平。
5、做到站牌、行驶车辆的头、腰、尾牌齐全,保持车容整洁,不乱倒垃圾,严禁在车内吸烟。
6、积极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树立叶城形象,在车体上宣传叶城特色、叶城风光,提高叶城的知名度,努力创建一个安全、便捷、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投诉电话:7282267 7292099
叶城县金叶利民公交公司
2011年6月22日
公交公司服务承诺书
一、服务承诺内容: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公开行业承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塑造行业新形象。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准点、快捷的乘车条件。
二、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普通话服务,规范使用报站器,着装整齐,持证上岗规范配戴,服务标志齐全规范,不打赤膊及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不发生无声服务,不讲服务忌语,不辱骂乘客,在营运时不打手机,不在车厢内吸烟。
2、严格营运纪律,有站必停,不越线营运,不擅自改线或缩短线营运,市区内按站点停放,不开门游客、不滞站等客,进站停车安全开、关车门,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3、车况完好,车辆设施齐全,不带病行驶。
4、在运行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正点发车,保证计划车次完成,首末班车正点率达到98%,车次正点率达到95%,正点时差每次不超过正负2分钟,遇有客运高峰,合理调度车辆,及时疏散乘客。
5、车容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6、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如发生意外,做到以人为本,积极救助,并服从有关方面的责任处理与赔偿。
7、为中心城区范围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离休干部、现役、伤残、离退休军人、伤残人民警-察、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公交ic卡,持卡(证)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8、在公交线网改造、站点设置、运营班次安排上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乘客至上。
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设立承诺服务热线,方便乘客和群众咨询、投诉和预约服务。热线电话为:(ic卡),对受理的诚信承诺投诉及时查实,并于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初次接到乘客、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人或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与本单位有关部门联系,介绍或者引导来访者前去咨询或者投诉。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电话咨询或者投诉,一时无法解决或者解答的,应主动留下通讯办法,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衔接,有关部门受理后,应立即以回电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三是按照服务承诺内容及工作要求,公司将对各部门、各车队、各线路车辆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坚持每月30日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和评审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诺失信和违反上级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依纪或依法处理。
泰州公交公司也有霸王承诺书
为确保公司营运生产安全的稳定有序、杜绝因超速等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本人现对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做如下承诺:
1、在驾驶车辆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在市区范围内(东至泰东大转盘,南至汽车客运南站,西至泰州大桥,北至迎江桥、森园路以南。含上述路段)时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繁华路段、学校、桥梁、陡坡、急转弯路段的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不超过公司规定的60公里/小时限速标准,交通限速标志低于公司限速规定的,遵照交通限速标志。
2、同意对公司利用gps卫星监控系统和测速仪等手段对本人进行监控和处罚。同意总公司如下相关处罚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
①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第一次予以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扣罚50元;
②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第一次予以提醒,第二次扣罚50元,第三次扣罚l00元并停班学习3天;
③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第一次予以扣罚200元并停班学习7天,第二次扣罚500元并停班学习l5天;第三次扣罚1000元并停班学习l个月;
④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罚2000元并停班学习2个月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停班学习时间。
3、杜绝类似“九大隐患”情况的发生:即车辆要2次进站、按规定靠站、车辆进出站开启变道灯、按规定交道、按规定车道行驶、按规定车速行驶、按规定开/关门、开车不接打电话和聊天、过路口不抢信号等,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和决定。
4、同意上述处罚标准和承诺并遵照执行。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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