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行风建设,以端正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县妇幼保健院郑重向社会公开以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二、医务人员仪表端正、着装规范、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病人的隐私。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操作常规,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做到询问病史详细、检查全面,处理周密,交待病情及时,尊重病人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新农合、医保相关政策。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严格按照《十堰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执行收费,执行一日清单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五、优化服务流程,保证24应诊,节假日不休;杜绝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推行陪送陪检制度,落实重点病人、特殊检查的陪送陪检工作;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及条件,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
六、严格执行廉洁行医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杜绝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杜绝商业贿赂,以优良的作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
七、积极发挥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机构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单病种限价政策;新农合政策;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特困人群优惠政策;妇女病免费普查等。
八、积极发挥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作用,保证妇产科及儿科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公开急救值班电话:15171391380,卫生网短号:66111,救护车24小时值班。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举报电话:15171391380 4225249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妇幼保健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推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廉洁行医,医务人员做到不收受红包、不开单提成,杜绝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三、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诊疗过程中视患者为亲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患者做到认真负责,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四、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州管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物价政策,做到合理收费。
五、尊重患者人格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秘密,不泄漏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解答患者的疑问。
六、按照“降消”项目的要求,认真执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七、严格执行《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控制幼儿园传染病流行。
八、每季对全市妇幼保健和降消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做好高危孕产妇监管及妇幼统计信息工作。
利川市妇幼保健院政风行风监督举报电话:07187282751,邮箱:#ur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00九年八月
随州妇幼保健院行业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履行好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神圣职责,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我院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二、随州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确保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孕产妇分娩定额补助和妇女乳腺疾病筛查等项目落到实处。
三、实行院务公开。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责任制,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开医务人员身份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医院的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和降低医疗费用为宗旨,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仪服务,不推诿病人。
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无故拖延手术,减轻患者负担。
六、开辟绿色生命通道,确保3台救护车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做到快捷、安全、优质、高效。
七、严格执行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党的爱民惠民政策,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实惠群众。
八、积极创建花园式医院,努力为患者创造一个整洁、安静、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九、执行医务公开,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上承诺,诚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28026)
单位负责人:朱佑民
联络员:蒋辉
医院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医能力,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突出问题,让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坚持利剑高悬,对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纪不严、违纪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等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责任追究,并实行责任倒查。
二、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制”刚性约束,牢固树立微笑服务、全程服务、跟踪服务“三服务”宗旨意识,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选择权和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认真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公布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健全价格信息查询系统,落实院务公开和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分解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严肃查处医疗违规收费问题,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
四、严格遵守“八项严禁”和“九不准”规定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情节严重者取消执业资格。坚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做到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干部职工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问题。
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卫生政策、业务发展、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预期。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起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坚决做到首访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00%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100%全部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7-87648922、027-87648990
二0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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