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承诺书
xx-xxx-xx有限公司从事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经营项目,将xx-xxx-xxx-xx地点作为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使用,该登记不改变住宅性质,不作为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特此承诺。
房屋产权人: 企业名称: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住宅改建承诺书
泉港区人民政府:
本人系 镇(街道) 村(社区)的村民(居民)。现拟对原有危房实施翻建,经慎重考虑,承诺如下:
1、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本人自愿撤消翻建审批手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服从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翻建,若建筑面积超过批准的面积和高度,本人自行拆除,并愿意接受政府执法相关部门处罚;
3、服从政府项目征用,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征用,无条件配合政府实施拆迁。
承 诺 人:
夫(签章):
妻(签章):
共有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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