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诚信服务承诺书
各位领导,旅游界的同仁们:
为树立天台山旅游良好形象,助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我谨代表天台所有导游员,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条例》、《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导游的良好形象。
二、率先垂范、文明待客,争做旅游优质服务的标兵。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围绕“让游客满意,玩得开心、游得安心、消费放心”的宗旨,认真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贴心服务,照顾好每一位旅游者,一切为旅游者着想,让游客满意放心。
三、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积极宣传天台山,做“爱我天台、宣传天台”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内涵、优美的语言、优质的服务,向海内外游客宣传天台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名胜古迹、悠久的历史,不做有损天台人形象的任何事情,自尊、自爱,向游客奉献诚心和爱心,当好旅游“形象大使”。
四、认真执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诚信待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导游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改变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决不欺客宰客。
以上承诺,请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的导游队伍形象,打造导游优质服务品牌,为天台山的.5a创建做出贡献。
昆明市导游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的工作要求,努力构建和谐、健康、诚信的旅游市场,切实维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质量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昆明市导游协会代表全市导游人员面向社会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云南省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业相关要求。
二、信守承诺、规范服务,不激化、转化矛盾,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
三、接团时仪表整齐,按规定佩戴导游证,携带《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电子行程单)上岗。
四、热情服务,不因消费问题区别对待游客,杜绝出现刁难游客或对游客有侮辱等不文明言行。
五、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漏接游客。
六、带团过程中,进行详细的讲解,景区游览时进行全程陪同。
七、严格遵守团队计划,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或终止导游活动。
八、不强行推荐自费项目或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九、不私自倒团或带无关人员随团行动。
十、不可抗力需更改行程时,征求所有游客意见并报告旅行社。
十一、送团时协助游客办理相关手续,送入机场安检或火车站候车厅。
以上承诺,我们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坚决做到,并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2012年1月12日
昆明市导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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