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承诺书

时间:2023-06-09 16:54:0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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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管理承诺书

用 户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综合档案管理,提高我校档案综合管理水平,扩大档案的利用程度,节约成本,提高办公效率,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的同时,确保在使用“希望之屋”档案管理系统过程中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网络信息利用的安全性,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希望之屋”档案管理系统的用户。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该账号的具体使用人;专兼职档案人员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领取本部门账号与初始密码。其他个人如需申请账号,必须书面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提出申请,方可成为该系统用户。

二、用户使用学校综合档案部门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为其设置账号及密码,不得使用其他用户名登录该系统,也不得转让给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员使用,同时做好本部门或个人用户密码的保密工作。

三、用户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录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档案查阅、录入、上传、打印等操作。

四、用户进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广州中医药大学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不得对档案网络资源进行恶意下载、复制、传播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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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户在录入本部门档案材料时,应按照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录入及上传,不得提供虚假、缺漏的文件信息,应保证所录入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须增加账号或使用权限,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申请,经学校综合档案部门审核后方可增加。

七、当本部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发生变更时,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手其账号及密码,并上报学校综合档案部门。

八、其他个人用户如因工作岗位变更,也必须及时报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由档案部门根据实际更改或取消该账号及其权限。

九、用户不得做任何有害网络安全的操作。

十、用户应遵守《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暂行条例》及学校其他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十一、学校档案综合管理部门有权对用户及其权限进行更改或取消,用户不得有任何异议。

如有违反上述行为,学校综合档案部门将有权对用户的权限进行更改或取消等设置,甚至取消其账号。同时,用户将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档案管理系统使用部门:

部门负责人:

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签名):

电 话:

时 间: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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