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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时间:2018-01-02 09:51:15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承包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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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 公司承建的 项目 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为了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关于实施市区水利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实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追加等额保障金。

4、以企业为单位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施工企业在市区范围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备案6个月后,以单个项目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6个月后,办理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

5、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期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关于实施市区水利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扬州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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