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保证书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廉洁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自身廉洁从教行为,努力争取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此,本人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科学的教师观,积极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走“轻负高效”之路,积极发扬科学执教、文明执教、团结协作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
三、遵守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政策,不收取学生资料费、班费、油印费,不介绍学生到指定的书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不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诺,由学校上报果珠中心学校按有关纪律规定查处。
承诺人:
2011年9月25日
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
收费公开承诺书
金宝初中2015年度
收费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促进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义务教“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及时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
二、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部门有关教育收费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费。
三、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征订学生用书;不随意为学生征订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行政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一费制”的管理规定,不加收任何费用。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强化监督,实施“阳光收费”。坚持民主,坚决实行收费公开,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公开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学校教师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执行2011年省、市、县教育收费的精神,切实规范教育系统收费行为,特订立此责任状:
一、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学以校、小学以片区为单位,按季度向中心学校报送问查情况。
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一费制”规定。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据实代收书本费,禁止白条收费。
三、 严禁下列各种收费行为:
1、 严禁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2、 严格有关部门、学校和教师向学生征订、搭售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未经批准纳入学校用书目录的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和报刊杂志等。
3、 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与入学、招生、考试挂钩的“不足龄费、赞助费”等。
4、 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 、各学校凡出现教育乱收费行为,被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年度考核前三名的资格。
签名: 九龙镇中心校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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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我镇小学教育收费规范,切实做好防止教育乱收费工作,特签订2015学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一、 各小学严格执行免除杂费、课本费政策,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
目、提高收费标准。
二、 坚决抵制有关部门的乱摊派和搭配销售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要求;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各种教辅资料、参加各种辅导班及其他服务性收费;严禁使用盗版教辅资料;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学习及生活用品;严禁强制学生办理人身保险或统一投保。
三、 禁止学校收择校费,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以捐资助学、招特长生、办“奥数”等培训班为名乱收费。
四、 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教师要全部签订承诺书。
五、 严禁“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六、 各学校规范办学及收费行为,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高收费、乱收费行为;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行为。
七、 中心校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教育局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菏教办字[2015]25号)精神及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各学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责任追究,对发生教育乱收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到位,产生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以上各项确保落实到位,如因工作失误,制止不力出现严重的乱收费问题,愿依法依纪接受处理。
中心校校长:(签章)
校长(签字):
孟海镇中心学校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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