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时间:2022-11-24 12:16:06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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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明确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能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向贵集团承诺:

我公司对工程责任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板报、墙报、张贴标语等形 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公司的 车辆设备司驾人员及交通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岗位责任 制,并在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安设交通导向及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区、生活 区及办公区的交通安全。

我公司将在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设专职交通安全员,全面负责该区域的 交通引导、疏解及交通安全。

我公司保证杜绝违法行车、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所 属车辆及司驾人员文明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与本单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 车责任状。

我公司接受贵集团按照国家、辽宁省和本溪市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交通安全的 监督和检查,贵司有权对我公司在施工期间所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我公司将于分包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承担分包商的交通安全连带责任。 本保证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经我公司代表签并 盖公章后,于签字日期当天生效。

保证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消除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我代表本单位,郑重向镇中心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一、建立、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内容,明确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配合公安、交通、安检等部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合辖区巡警中队认真做好辖区内接送车辆的使用管理、打击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一)有计划地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容,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开辟交通安全教育园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 辅导员的作用,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将学校的交通安全组织、职责及责任民警的情况悬挂于显著位置。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信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动员学生向广大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自觉抵制非法校车,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同时,加强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认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和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出校门后不要有骑自行车带入、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等不良交通行为。

三、加强对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校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整队、规范校车,促进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一)认真做好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营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帐,完善下车管理制定,健全校车安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二)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未取得学生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对接送学生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约的,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对辖区校车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防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擅自组织师生在道路上开展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且必须逐级上报并经教科局审批同意。外出活动的用车由具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乘车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与出车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备案,落实有关措施,出行前必须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努力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下学。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不骑车打闹、不骑车带人。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口上派出教师把守,引导行人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农村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实行路队制,在路上排成一队靠右边行走,派出教师分片负责,指定路队长负责安全工作。

六、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的管理。学校在校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设施,引导行人和车辆,警示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地段、时间段禁行机动车。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事先采取防护措施。有关车辆经学校同意后,进出校园时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时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作停车。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学校(幼儿园),一律禁止机动车驶入和停放。

七、学校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

八、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递交之日起废止。如第一责任人变动,本保证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九、本保证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和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各存一份。

十、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按照县教科局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公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年 月 日

中小学班主任交通安全保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特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会,班会等时间,进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专项教育或专项检查总结,并要采用教学挂图,黑板报等形式坚持经常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行路,主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和超载的车辆。

3.利用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搞好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路队值班制度,在学生放学时坚持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引导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学生与班级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家长与学校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

6.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努力进行整改.做好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领导进行监督。

莱西市___________小学(章)

班主任(签字):

校  长(签字):

2015年9月                                                            

瀑里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郊区教育局关于教师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我作为河下学校的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板报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认做好晨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路队放学,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放学。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专业教室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和使用教学仪器、器材设备。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谎报,漏报。

九、严格按照学校值班要求做好排查、护校、记录、汇报等工作,按时记录《安全日志》和及时下传,并认真负好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十、严格遵照执行《瀑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瀑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瀑里小学路队放学安全工作制度》、、《瀑里学校安全责任分解表》《瀑里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瀑里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瀑里小学关于小学生校园人身安全工作的补充规定》等安全制度和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1年9月1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做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五进”(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中心小学及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行政为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1、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镇中心小学和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成立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均须有专人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管理,镇中心小学要与所辖各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学生和家长分别签订责任明确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2、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贯彻“防患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各学校、幼儿园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规范交通行为,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3、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会同交-警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班)会、墙报、板报、学习园地、校园广播、校园网、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在校学生(幼儿)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

4、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学校要对每个班级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要有不少于4课时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教育,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5、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督促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须持有县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客运证及公安、教育部门发放的校车专用标志,凡是没有参加或者没有通过安全检测的车辆,不得承担接送学生的任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的维修和安检制度,不得利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含小四轮货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数的原则,负责接送学生或幼儿。校车驾驶员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7、学校、幼儿园对校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要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

8、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使用经交-警大队检测后确认的校车,要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秋)游或其它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和备案,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

9、要坚持教师护送制度。放学时,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回家,在横跨马路或经复杂路段时要有教师组织,并积极协助交-警部门维持好交通秩序。

10、如师生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报警和报县教育局,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看管好肇事者和财物。

三、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工作责任,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四、本责任书所规定内容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11年8月31日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2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佛冈县石角镇中心小学(章)            学校(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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