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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安全保证书

时间:2021-06-11 12:52:49 保证书 我要投稿

驾校安全保证书

为确保证运输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驾校安全保证书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xx-xx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乡、村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单位 :

驾驶员签名:

联系电话:

驾校安全目标责任书1

为加强教练员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安全教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爱生命”为准则,规范教练员行为,做到文明、耐心、安全、廉洁执教,教练员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保证训练安全。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教练员管理制度和行业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力求杜绝培训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教练员必须服从学校领导、总教练、安全科的领导和管理,违者: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立即解聘。

四、为了确保培训质量,严格实行学员领证后三年内出现交通死亡事故倒查制度。

五、教练员每天应填写训练日志,对车辆安全状况、消防设备、事故隐患及修车情况做好记录;必须做好教练车的例行保养、维护和检查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六、每天路训、场训结束后,非下乡车辆应按时(不超过18:00时)整齐停放在驾校停车场。特殊情况需用车或进行场地训练的,

必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

七、教练员带学员上路训练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训练,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严禁超员,要求教练员自始至终在车上指导至路训结束,违者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八、严禁教练车以各种名义办私事,若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九、教练员在执教过程中,车辆和钥匙不得移交给其他教练员或其他人员,若出现此情况,扣发工资200元,情节严重和违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着工装,严禁饮酒、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若出现一经查实的,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工资200元,二次违反者,立即解聘。

十一、教练员应严格执行驾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训期间发生训练事故的依照《驾驶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义马市交通驾校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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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驾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广大学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车环境,我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与上墙公示。

三、 每月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教练员安全教学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

四、 每星期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一周安全生产工作。

五、 每年按时和在聘教练员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六、 不定期组织教练员进行安全事故及伤员救治演练,提高教练员技能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 定期对驾校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八、 保证上岗施教人员均持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件,坚决不使用无证、无资质人员进行教学活动。

驾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师生交通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专用校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对所监管的专用校车驾驶员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评,配合县交-警大队、教体局组织好校车驾驶员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专用校车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已经取消校车驾驶员资格的,不再准许其驾驶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2、加强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专用校车超员运营行为,禁止病车运行等违章行为,认真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保将学生安全送到目的地。坚决杜绝大雪、冰冻、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状况下用校车接送学生;切实落实好对非专用校车的监管责任,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超员运营行为。

8、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违规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非客运车行为。

9、制定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缓报。

10、本单位校车重大交通事故及驾驶人员负主要责任的死亡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为零。

二、奖惩

1、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作为评选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实行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

4、对履行责任书不力,交通安全工作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取消交通安全学校评优资格。(3)对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法律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教体办负责检查、考核。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教体办和责任单位各一份。

张家坡镇教体办主任: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驾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驾校健康稳定发展。依据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    任务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到岗位、和人头。

3、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及劳动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支持、检查、督促全体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杜绝事故隐患。

4、驾校员工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公司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5、员工在生产、作业、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二、工作重点

驾驶员要紧紧围绕人、车、路进行安全目标控制,加强学员管理和车辆管理,加强教练员、学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交通违章管制和事故防范,坚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财务人员要切实加强现金管理及各类帐表、票据和财产管理,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并注意做好防盗、防抢工作。如因现金 管理不当,造成丢失、被盗或短缺损失的,一律由当事人个人赔偿。

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的火源、电源、煤气安全管理由炊事员全权负责。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责任追究

1、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得参评先进个人,并酌情扣发其本人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中不慎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或经济损害的,在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清楚之后,除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责任外,民事赔偿的不足部分按责任主次大小,由事故当事人与驾校共同分摊,分摊比例为全部责任教练或司机赔偿实际损失额的70%;主要责任教练或司机赔偿实际损失额的60%;

同等责任教练或司机赔偿实际损失额的40%;次要责任教练或司机赔偿实际损失额的30%,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30%的连带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驾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公车私用、因私外出、办私事或下班以后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的,与公司无关,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一概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已经签订的各类车辆运营、使用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以及职工劳动防护、作业规章等继续执行。

5、本目标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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