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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和《集美大学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扎实推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认真抓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作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本人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职消防员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建立健全逐级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包括领导责任制),切实作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和校规,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消防科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计划,要组织落实各项消防管理措施,要认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总结。
2、 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对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张挂。要建立专项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装进档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 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做到本单位师生员工熟悉“二知三会”,即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和会协助救援。
4、 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含聘用的临时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复强调;做到爱护消防器材、学会使用、维护和保养;重在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明火作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和在禁烟区吸烟等。
5、 要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消防器材及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6、 凡是在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应按《集美大学大型公共活动报批表》的规定进行报批,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应急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7、 要加强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节前要认真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灾隐患。要求主抓的重点部门、部位包括:校部大楼电梯、各片区食堂的油炉、煤气、建筑或装修工程的易燃材料、违章用电、电焊设施、电机供电,各类文件、财物、资料仓库、学生宿舍[含各院(系)、学生在校外租赁的宿舍]、厨房餐厅、图书馆、档案室、工商院报告厅、艺术学院音乐厅、财院小礼堂、体育场馆、教学大楼实验室、国交和财税接待中心、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印刷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要做到经常而全面的防火检查,力争早发现早整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共创“平安校园”。
四、将建立健全由本人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组)组织,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保卫处组织的防火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员做到会报警、会用灭火器、会救初起火灾。
五、将抓好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后检查;营业点、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检查;单位要月检查;兼职消防员要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送保卫处消防科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火灾隐患整改或消除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及时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六、将加强值班巡视工作,坚持防火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班制。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下班后要拉闸断电,切断火源和电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和处理的各种险情,将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消防安全员报告。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将严格执行《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规定》。
八、用电线路、用水管道的安装、维修,将根据后勤集团的规范进行。
九、将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严格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机房、实验室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生产、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将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在禁火区动火将严格报批手续。
十、对从事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等工作的人员,将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十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将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验收时将通知保卫处消防科人员参加。任何单位的二次装修,保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基建部门要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将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书复印件呈送保卫处消防科存档备案。
十二、将努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火灾,将按照《集美大学消防工作管理条例》(集大保[2004]3号)第四节第十四~第十七条规定的灭火工作预案进行。
十三、对防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将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证书一式两份,由单位和保卫处各存一份。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签字人若有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并送到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单位负责人(签字):
总支书记:
院长(部长、处长、主任、总经理等):
安全防火责任保证书
为了加强雍景豪庭的安全防火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本使用单位内的防火安全,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本单位现向雍景豪庭管理处作出如下责任保证: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认真贯彻执行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随时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予以积极配合。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进行自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三、对员工和家人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必须自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容量2千克以上)至少1个以上。
五、家居装修要符合管理处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必须由持证的合格电工安装,并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六、不损坏、遮盖、阻挡、挪用消防设施,不阻塞消防通道。
七、单位内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
八、单位内用电不超过原有设计用电负荷,不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及私自接驳室内外电器线路。
九、不将燃气用于煮食及洗澡以外的用途,不私自处理瓶装液化气残液。
十、按安全规范使用管道燃气和燃气用具,严禁私自接驳或封闭燃气管道。 十一、不私自燃放烟花、炮竹,煮食、燃点香烛时必须有人在场。
十二、离开单位时认真检查,不要遗留火种,长时间离家应关掉电源总制。 十三、发现本单位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报警;发现其他单位的安全隐患,有责任立即通知该单位业主、管理处或直接报警。
如因本单位使用人或访客违反上述保证,而发生消防事故,本单位及单位业主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 单位业主: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防火保证书范本
按照化学学院2015年关于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学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证:
1. 坚决杜绝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燃烛看书,不在寝室内吸烟。
2. 不在寝室走廊、厕所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3. 不私接电源,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不得私自拆修。
4. 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险品。
5. 爱护楼内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6. 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试实验工作时应自觉遵守执行学校的防火“六不准、班后防火五不走”制度,严格按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绝对禁止使用明火做实验的绝对不能使用明火),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类电器取暖。
保证人: 学号:
所在宿舍及房间号: 所在实验室及房间号:
安全防火保证书范文
按照化学学院xx年关于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学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证:
1. 坚决杜绝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燃烛看书,不在寝室内吸烟。
2. 不在寝室走廊、厕所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3. 不私接电源,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不得私自拆修。
4. 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险品。
5. 爱护楼内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6. 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试实验工作时应自觉遵守执行学校的防火“六不准、班后防火五不走”制度,严格按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绝对禁止使用明火做实验的绝对不能使用明火),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类电器取暖。
研究生2015年度安全防火保证书
为贯彻消防工作“抓法人,法人抓”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强化研究生的安全及防火意识,保护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院的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研究生须与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大学《消防管理责任细则》和《电气消防管理工作细则》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不准使用电热设备。如为生产、实验必须使用的,一定在校防火科取得许可使用证方能使用,但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实验室使用违章电器设备,保证设备及实验室的安全。
三、不准使用违章设备(电热毯、电暖气、电炉、电热棒、电热杯)及其它保卫部门禁止的电加热器具烧水做饭或取暖;不准私自拉接电源,不准在室内违章使用液化气罐、柴油炉、汽油炉、酒精炉等。
四、各房间要有安全防火负责人,负责检查火源、电源。离开寝室及实验室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防止发生被偷被盗及火灾事故;拒绝陌生人收款、约见,并及时与学院沟通。
五、不允许吸烟的地方,必须严格遵守。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护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
六、在没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在寝室留宿他人。不去自然江河游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七、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火灾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学院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防火工作的意见》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签字: ( 公寓 室)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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