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时间:2024-06-14 12:26:03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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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一、公诉科性质

初任检察官培训在岗实习报告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公诉科是检察院业务最多的科室,作为检察院的核心科室之一,事务较为繁杂。公诉科主要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实习 目的和实习 内容

  (一)实习 目的

  1、通过实习 ,将法学理论主要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和法律实践 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促进学习 ;

  2、进一步熟悉检察制度 和检察院工作流程;

  3、熟悉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检察人员工 作纪律;

  4、与老同志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二)实习 内容

  1、填发、撰写各类公诉法律文书;

  2、审查案件;

  3、提审犯罪嫌疑人

  4、出庭支持公诉;

  5、审查判决结果。

  三、关于实习 经过

  实习 期间我通过审查案件、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实犯罪事实、分析犯罪构成,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填发、撰写各类公诉法律文书等真正了解和熟悉了公诉实务。

  (一)审查案件

  实习 期间我共审查案件5件13人,涉及交通肇事、盗窃、故意杀人、盗窃、侮辱尸体、挪用公款五个罪名。审查案件关键是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这是认定证据的证明价值和确定案件事实的关键性步骤。审查案件应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有关证明标准的规定,全面审查判断证据。如对于刑法条文对罪状表述得十分具体的案件,或对犯罪构成四要件均有明确表述的案件,可以按照刑法条文的规范内容及其内涵的犯罪构成的四要件来排列证据。如在挪用公款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我将证据分为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公款的性质、挪用公款的数额、挪用公款的用途等四组证据。这样脉络清晰地显示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条文或者犯罪构成四要件完全吻合。

  审查案件时还要审查案件中是否有漏罪或漏犯,如我在审查李某涉嫌盗窃、侮辱尸体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自2015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携带铁锹、编织袋等作案工具,先后在石楼、永和、隰县等地盗窃女尸体四具,从侯马市购买女尸体一具,然后将五具女尸体卖到石楼、交口等地。我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李某在盗窃尸体的同时还盗走戒指、项链等陪葬物品,然后卖到隰县一金店,该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公安机关未予认定。于是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补侦后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所盗陪葬物品经鉴定价值6000余元。

  (二)提审犯罪嫌疑人

  提审是公诉人为了进一步了解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的案情,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证据的真实性与侦查活动合法性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活动。实习 期间我共提审过15名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及盗窃、诈骗、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罪名。提审前我先根据阅卷情况做好讯问提纲,在提审的过程从填写提审时间地点、表明身份、核实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每一个问题的提出包括认罪与否、犯罪时间、地点、经过到签名核实我都认真 对待,让我对实事求是和敬畏法律的认识更加深刻。

  根据我的提审经历,我认为记好笔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进行讯问时的基本思路。一般来说,首先要表明身份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其次要核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的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再次要就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些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一般是围绕时间、地点、人物、动机、工具、行为、结果等要素提出的;最后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作最后的补充陈述。

  2、记录应当以书面语言记录问答过程,速度要快但并非字字必记,但犯罪嫌疑人所讲的内容要全部记到位。

  3、记录时碰到人名与地名,应参见起诉意见书或与犯罪嫌疑人核实,不能主观臆断;对笔录处有涂改的地方必须让犯罪嫌疑人确认后捺印。

  (三)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三天,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要做开庭前的准备,包括辩论提纲、公诉词、量刑意见书等。在出庭支持公诉前,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我们已经对案件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我们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今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出台《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 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详细、系统地规定了量刑建议 的原则、条件、幅度及提出量刑建议 的时间、方式等。我院在去年便对一些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我在办理梁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发现,梁某因与本村村民张某借斧头发生纠纷,便一时愤怒,产生报复心理。于是趁张不备,用锄把及砖头击打张的头部数下后,停止了其行为,致张轻微伤,公安机关以梁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从梁某的主观动机及客观行为上看,梁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其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属犯罪中止;同时在审查起诉期间,梁的家属在家庭极端贫困的情况下,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而且该村数名村民-联名称梁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恳求从轻处罚梁某;据我们调查,梁平时确无恶劣表现,案发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且本案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鉴于上述情况,我在庭审中提出量刑建议 ,建议 判处梁缓刑,并阐述了判处缓刑的依据,开庭审理后法院均予以采纳。该量刑建议 的提出,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审查判决结果

  刑事审判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我在审查白某、刘某盗窃一案的判决书过程中发现,白、刘二人自2015年2 月份始,在永和、石楼两地连续疯狂盗窃摩托车11辆,并将所盗摩托车低价出售给他人。该案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只认定了二人盗窃6辆摩托车的事实,以另5辆摩托车只有二被告人的供述,其他涉案人员未归案为由,不予认定。在法院判决未生效期间,涉案人员呼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白、刘二人曾低价向呼某出售摩托车3辆,呼某的供述与二被告人的供述一致,且涉案摩托车已追回,据此我们以有新的证据证明法院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提出抗诉,现在该案已发回重审。这不仅保护了人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而且切实履行了审判监督职能,准确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四、关于实习 体会

  到检察院工作即将三年,对检察业务也基本熟悉,但这次实习 让我对检察院的实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 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受益匪浅。

  (一)加强理论学习 ,积累实战经验。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必须具备全面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不仅需要先进的执法理念、良好的法律素养,也需要丰富的实战经验。理论知识对于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 所不能代替的,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对工作非常重要。同时也要认识到实践 经验的重要性,经验可以提高效率,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 的检验和认可。因此,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有一种迎接挑战的历史使命感,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掌握立法新动向,密切关注司法实践 中的热点问题。作为一名检察官,首先必须是法律的忠臣,以法律为执法的唯一准则。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和程序法定的原则,严格遵循立法原则和精神,确立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一些社会矛盾也愈加突显出来。法律往往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所以就需要不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法律。作为检察官一定要把握立法的新动向,密切关注司法实践 中的热点问题。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规定》进一步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我们要结合具体检察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依法、全面、客观的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切实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三)加强语言修养,提高心理素质。通过实习 期间的几次出庭公诉,发现了自己的不少问题,如普通话讲的不是很标准,公诉用语不太规范,讯问被告人有时流于形式,提不出实质性问题,这些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公诉人应当具备优良的心理素质,要有自信、坚定的意志、缜密的思维和稳健的气质。同时,公诉人要注重自身的形象及内涵,因为公诉人是检察院的"形象代言人"。公诉人的价值体现在对法律的尊崇与维护,体现在控诉犯罪的正义凛然,更体现在对公平正义的不解追求与真诚信仰上。

  (四)多向老同志学习 ,努力向榜样看齐。我院有着光荣的传统,有着许多优秀的榜样。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要以谦虚的态度多向他们学习 ,学习 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 他们通过多年的工作积累的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五、结语

  在我院在岗实习 的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每天我都过得很充实,在院领导的关怀下,在各位同事 的帮助下,对于工作与学习 每天都有着新认识、新理解。在以后的工作与学习 中,我将始终保持这种积极进取的心态,踏实工作,努力成长,立足本职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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