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交办会讲话稿
主席、副主席、同志们:
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向县政府提出了很多中肯、合理的提案。今天,召开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这是我县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刚才,县政协领导就去年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讲得很好,很有指导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的办理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推进办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对县政府工作提出了提案86件。提案内容涉及城市建设、道路交通、文教卫、农林水、旅游开发、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方面,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与委员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把今年的提案办理得更好,让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县政协及县政府领导班子都极其重视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落实工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等方面的提案这对各承办单位、部门提供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单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
一要认识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责和要求。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必须接受工作监督,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同委员、工商联和社会团体的联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办好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工作职责。
二要认识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渠道。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领域,所提提案汇集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包含了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意见,认真办理这些提案,有利于汇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使政府工作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减少决策和工作失误,也有利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要认识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一个重要体现。政协委员提案大多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切身利益。特别是重点提案,关注的都是我县发展大局中的重大问题,体现了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要格外重视,认真办理。要通过认真办理提案,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真正体现执政为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办理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从这几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际来看,提案承办单位越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办、亲自督查的,办理效果就好、质量就高,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就越高。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好,及时部署,制定办理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对一些事关全局、政策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办理方案,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创新机制。要不断吸收借鉴历年办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行办理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召开督办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做到个案跟踪、全程督办,使办理工作更富有成效。对委员不满意的提案答复,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提高提案的落实率。承办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提案的办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职能的,各承办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领受提案办理任务后,承办单位要主动联系委员座谈,座谈内容不局限于所办理提案内容,还虚心听取委员对其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案办理过程中,政府办要组织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承办单位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委员所提提案的背景目的和要求,征询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使办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更加合理可行,保证办理质量和效果。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要认真对待,多加协调,督促承办单位与委员多见面多沟通,取得谅解和支持,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办理,规范答复。
四是加强督查。政府办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办理工作突出、委员满意的部门予以表扬,对办理拖沓、敷衍塞责,委员普遍反映不满意的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入问责程序,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责任。
五是因地制宜。委员提出的建议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落实与解决;因为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因客观原因当前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已经承诺委员的事要经常“回头看”,哪些已经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没有落实的还要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真正说到做到,取信于政协委员,取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三、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
一要做到按程序办理。规范提案的签收、批办、分办、承办、拟稿、核稿、签发和答复等办理流程,答复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实事求是、诚恳谦逊、注重细节,文字要通顺精炼,答复内容要经过县政府领导把关签署意见。
二要做到按时限办结。各承办单位要在交办会后的三个月内办复,未能按时办复的,承办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建议提案科说明情况,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研究办理;对于个别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提案后十天内向县政府办退件并说明情况,提出新的承办单位建议,报县政府研究另行处理。
三要把提案办理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将提案内容、承办单位对提案的答复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和其他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办理质量。
四要把提案办理与落实县委、政府的决策结合起来。力争做到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激活更多工作思维,带动更多问题的解决,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
五要把提案办理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文明和谐机关结合起来。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同志们,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当前政府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协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共同努力,办好今年的提案工作,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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