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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计划生育 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0年度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5年的人口计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2010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评价
今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围绕“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按照“重引导、固基储强服务、创特色”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扎实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升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经常化、精细化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2010年,全县累计出生3779人,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91人,人口出生率为11.05‰(州要求控制在14.3‰以内),同比上升0.3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5.7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55%,同比上升0.49个百分点(其中: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1%,高于州下达目标值3.6个百分点,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69.96%,高于州下达目标值7.96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69,同比下降1.56;完成“二术”3166例(其中:绝育1260例,上0环1906例),全面完成年初各项责任目标任务。全县年末总人口数为345312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基本吻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保障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先后主持召开了十次会议安排部署人口计生工作。二是出台了《**县 “城镇一体化‘计生两户’子女高考助学奖励”实施方案(试行)》、《**县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助于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三是2010年全县共招聘(选调)计生技术干部11名(其中:选调干部3名,招聘干部8名),计生技术服务队伍进一步得到加强,制定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及职称晋升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激发干部钻研业务,提升服务水平的热情。四是严格贯彻执行省州“重点管理”和“后进警示”工作机制,对2个乡镇实行重点管理,对两个乡镇实行了“后进警示”,有效地遏制了对计生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的不良风气。
(二)
划生育协会村级先进单位;计生系统1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个人。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计生各项考核工作情况看,目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认真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将严重影响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人口控制能力有待增强。当前,我县育龄妇女数为113909人,21-29岁旺盛期育龄妇女数为17500人,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未婚人数为11300人(其中男性7516人),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15700余对,生育堆积数极为庞大。同时受群众生育观念陈旧、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还不够牢固,2015年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只注重把工作任务分下去,忽视了对过程的管理、督促和检查,平时工作不够扎实,仍存在工作死角。虽然大多数乡镇都制定了各种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但在兑现的力度上仍然不够,工作中没有真正形成激励制约的氛围。三是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部分乡镇工作重心还没有下移到村,村“两委”对抓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性不够,没有明确村组干部职责,导致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常规工作出现脱节,对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没有专人负责跟踪。不同程度存在人口底数不清、坐地政策外生育、手术落实率低等问题。四是业务部门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细化。计生部门督查指导、解决问题的力度还不够,还没有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下步工作意见
2015年度人口计生各项任务目标:2015年,出生率控制在13.69‰以内,自增率控制在7‰以内;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5%以上,流出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65%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100%;出生人口性别比遏制在116以下,专项工作达到省州标准。
(一)强化基础工作落实,千方百计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现行政策,切实抓好生育政策、节育政策、奖励政策、惩处政策,切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二是以消除政策外生育隐患,堵塞政策外生育漏洞为目的,扎实抓好妇检、手术库存的消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实行妇检查孕、节(绝)育措施工作责任制,开展假妇检、假手术“打假”行动,提高妇检和手术的质量。三是以全程管理服务为载体,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实行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双向考评机制,杜绝“前松后紧”现象,由“结果问责”转换为“过程问责”,由“抓突击迎检”转换为“抓经常落实”,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四是继续坚持常年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责任,加大经常化的督促和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经常督查、随机抽查、现场指导、当场开单、明确责任、跟踪问效”的督查机制,把难点突破、示范创建;夯实基储创新机制作为工作检查重点。五是继续实行“抓大镇带小乡、抓后进促全县”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警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08]71号),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实施“后进警示”,并列入重点管理,采取重点帮扶、重点指导,通过抓后进促全县,力求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推进。六是严格执行《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工作举报查实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黔南人领发〔2007〕2号),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和错报、漏报、改报、瞒报行为发生。七是强化个案管理。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达不到目标值的乡镇,实行坐地政策外生育个案扣分制。对年度内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的乡镇、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实行个案加分制;对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瞒报出生情况的,一经查实,严格个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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