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本项目自2005年6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各参建单位各负其责、合理统筹、精心组织, “双月竞赛”才落下帷幕,“百日大战”又接踵而至,掀起了本项目的又一个建设高-潮。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首先我代表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中段建设指挥部对各参建单位战斗在施工一线的所有人员表示衷心的问候,同时希望同志们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但是我提醒各单位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不能感觉飘飘然,要保持清醒头脑,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安全生产问题,这也是我们举办这次安全生产培训的初衷,希望各位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目前国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4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政府随后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两个针对性极强的文件,提出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具体要求,这两个重要文件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以对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实施。
前一阶段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是这并表示没有隐患,因此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绝不能有任何自满情绪、松懈情绪和厌战情绪,更不能因此而忽视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开创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开创新局面,就要求各参建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贯穿于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下面我对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下回顾,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 前期安全工作综述
1、 安全工作制度化,为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中段建设指挥部制定并颁布了《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范畴,并在日常工作中狠抓制度的落实;
2、 各参建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指挥部制定的《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人员,编制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投入了部分的设备、资金;
3、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爆破区、挖孔桩施工区等)树立了各种标志牌、警示牌;便道(桥)树立了方向指示牌以及通行限制牌,泥浆池的标志牌等,大部分标牌清晰醒目,起到了安全警示作用,
二、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根据省指挥部相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所收集的资料表明在施工现场还是存在着安全问题、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没有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正确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表现在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安全工作,上面催一下就动一下,人员东拼西凑,现场敷衍了事;
2、 安全学习不够:各施工、监理单位很少组织学习,大部分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对省指挥部颁布的《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都未认真学习,更不用说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了,有的单位甚至是从未组织学习,因此对安全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都不能满足,如人员及素质;
3、 安全投入不够:各作业面缺少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设施不足,例如挖孔桩施工区围栏简陋,多数洞口甚至无围栏或封闭,无通风设备或不足,安全区警示不足或不醒目;
4、 安全预案不够细致:没有按照《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如果出现问题的各项救援与处理措施,特别是一些危险工种、工序没有按照省指挥部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三、 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针对刚才所谈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武装思想:坚持工作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教育与培训不放松的思想,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法制,夯实工作基础,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起完整、高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持续有效地运行;
2、 安全施工要做到“四真”:真重视、真落实、真奖惩、真整改。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以“和自己过不去”的意识来抓安全建设。要重点抓好“十个有没有”,即:领导有没有重视,组织有没有到位,责任有没有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有没有到位,工作重点有没有突出,措施有没有落实,预案有没有建立,抢险设备、机械、运输工具、物资和队伍有没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有没有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没有到位;
3、 结合本标段的实际工程情况,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细致地制定各岗位、工序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并制定各项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在人员方面要按照省指挥部要求配备足够,参加本次培训后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当固定在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岗位上,兼职安全人员又各为专职安全人员落实并进行相关培训,固定到工区或作业队的相应岗位上;同时还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用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服装鞋帽、防火设施、用电安全设施、桥梁吊装设备、高空作业等;
4、 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教育。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者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别是一些危险工种、工序开始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学习,并应有安全学习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三到位”即组织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资金考核奖罚到位,确保了工程安全施工;
5、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同时各高监办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巡查工作,省指挥部在这个方面也要加强现场管理,通过三级检查监督机制将安全事故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7、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应达到“标志标牌清晰醒目,防护围栏坚固,通风设备齐全”等基本要求;
8、 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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