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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 动员讲话
同志们:
《社会保险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人社系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按照省厅要求,决定举办这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
险法》专题培训班,目的就是通过学习、研讨、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把《社会保险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法律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矗首先,我代表局党组,向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期盼。在这样一个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社会保险法》可以说是应运而生。《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社会保险制度在探索中建立、在实践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特别是近10年来,制度框架逐步明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日益增强,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管理服务逐步规范,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形成和发展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实施,与之前出台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必将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科学发展。
二、抓紧做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社会保险法》从第一次起草到最后的颁布实施,经历了17年,我们也盼了17年、等了17年。成果来之不易,应当备加珍惜。《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务之急是要把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应当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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