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常识
深圳大运会赛会志愿者是指由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以下简称“执行局”)直接或者委托招募、接受执行局管理、以大运会名义从事赛会志愿服务、制发身份注册卡、赛会期间承担相应岗位职责、在执行局规定的时间和岗位工作、义务为深圳大运会服务的人员。本政策是面向深圳大运会赛会志愿者制定的通用政策。
一、赛会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自愿参加深圳大运会志愿服务;
2、1993年4月30日(含)前出生,身体健康;
3、能够参加赛前的培训及相关活动;
4、能够在赛会期间承担相应岗位职责,在执行局安排的时间和岗位全程服务;
5、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母语不是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及外语交流能力;
6、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赛会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了解赛会志愿者相关政策;
2、根据志愿服务项目,接受有关的通用培训和其它各类培训;
3、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4、参与大运会组委会官方组织或授权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5、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6、在志愿服务期间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7、对大运会筹办期间的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9、申请退出志愿服务。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深圳大运会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及其他需要遵守的深圳大运会要求;
2、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3、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遵守岗位纪律,接受大运会组委会和志愿服务组织机构方领导和管理,服从组委会和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大运会志愿者(义工)的形象;
4、服从执行局工作安排和岗位安排;
5、完成相应岗位的培训和考核;
6、在执行局同意退出志愿服务之前,仍应履行志愿服务义务。
三、赛会志愿者的招募
(一)来源
深圳大运会赛会志愿者主要在深圳地区招募,以深圳高校学生为主要来源,同时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居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招募一定数量的赛会志愿者。
(二)报名途径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通过执行局官方网站的赛会志愿者报名系统 )或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指定的招募机构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赛会志愿者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至2015年3月。
(四)招募流程
1.赛会志愿者的招募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人报名、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培训及考核、岗位面试、背景审核、岗位确认、签署协议和发出录用通知等。
2.执行局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招募流程分批次在申请人中录用赛会志愿者。赛会志愿者录用工作于2015年6月完成。
四、赛会志愿者的培训
(一)培训内容
1、通用培训。内容包括中国历史及文化、深圳历史及文化、世界各国文化与习俗简介、大运会历史和知识、礼仪知识、法律常识、安全风险与防范、心理调适、志愿服务基础技能、志愿服务理念与规范、体能训练等内容;
2、专业岗位培训。内容包括各组别志愿者必备知识、技能的培训、城市及社会志愿者在服务站服务时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等;
3、外语培训。主要针对志愿者开展不同层次的外语培训。
4、场馆岗位细则培训。主要指各场馆建成后,场馆功能、竞赛规则、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的培训。
(二)培训形式利用多种生动丰富的培训形式,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1、面授:主要指课堂讲授、专家讲座等形式的培训。
2、实践培训:主要指采取户外拓展、参与国内各项赛事及大运会各项测试赛、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等培训形式。
3、远程教育:主要指通过互联网进行(如在线课堂、互动学习)的培训形式。
4、新媒体:主要指采用与时下年轻人比较流行的新媒体相结合,通过QQ、网络虚拟社区、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的培训形式。
五、赛会志愿者的领域和班次安排
(一)服务领域
1、赛会志愿者主要在场馆(含竞赛场馆、训练场馆和非竞赛场馆)进行志愿服务。根据深圳大运会运行的实际需要,部分赛会志愿者的工作岗位具有流动性,不在固定场馆进行志愿服务。
2、赛会志愿者的服务领域主要包括礼宾接待、语言翻译、交通服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沟通联络、竞赛组织支持、场馆运行支持、新闻运行支持和文化活动组织支持,及执行局指定的其他领域。
(二)班次安排
赛会志愿者原则上每天工作一个班次。特殊岗位将视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班次。
六、赛会志愿者的保障、激励和管理
(一)工作保障
1、制发身份注册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
4、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赛事期间,提供市内特定区间的免费公共交通服务。
(二)表彰激励
1、颁发大运会志愿服务证书;
2、评选优秀赛会志愿者个人、优秀工作团队和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赛会志愿者可以获得大运会纪念品;
4、推荐参加深圳市义工服务相关奖项的评眩
(三)管理
1、赛事举办地以外的赛会志愿者,自行承担从居住地到赛事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在赛事举办地的住宿费用;
2、自行承担工作期间以外的餐饮费用;
3、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赛会志愿者,执行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深圳大运会赛会志愿者资格;
4、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出现违法行为的志愿者,深圳大运会组委会保留依法起诉、追究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1、本通用政策由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负责解释。
2、本通用政策自2010年 1月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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