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5篇
荆棘鸟》
始终让我念念不忘的一句话是:在那一刻,他忘记了梅吉。
历经沧桑已是满头银丝的拉尔夫神父最终在同样已是暮年的梅吉怀中死去,死在德罗海达的庄园里。那是梅吉的地盘,他并没有死在上帝的怀里,但是在最后的那一刻,在他离去的那一刻,在上帝的光辉中,他忘记了梅吉。
我猜每一个女孩儿都会在生命的前二十年中的某一刻,以一种只有她们才能够理解的热情拥抱一个只有她们才懂得欣赏的画面,而后那个画面中闪耀着光芒的主人公成为她们第一次爱情的主角。
这种爱情以令人着迷的形式在女孩的心中燃起生命的第一束火光,它悸动着,奄奄一息着在女孩的心中燃烧,幻化为无数美好而又不切实际的憧憬。
对于梅吉而言,那个画面就是在基兰博火车站外,那个黑夜中穿着法衣的身材高大的教士。从那一刻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
迷恋通常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妙的。它让枯燥而单调的生活有了曼妙的色彩,让空洞的笑容有所指,让少女躁动的心有所寄托。然而过于激荡不安的情感并不能够让这一次若有若无的爱情有什么结果,通常挂在墙上许久的海报会被无趣的摘下,在日记本里暧昧不清的文字意义变得不明确,记忆中清晰的画面变得模糊并且线条化,原本生动的那个人逐渐枯萎,成了一朵夹在字典里变了颜色的玫瑰花瓣。
来而无往的爱情总是很难自给自足的。
如果风度翩翩的拉尔夫神父并没有第一眼就在这个怀抱着自己的小弟弟的小女孩身上看到一种他为之倾心了一生的气质的话,梅吉的少女时代过去之后,她很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富有的农场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聪明帅气的农场主的儿子,过上幸福而又平凡的生活。
然而幸运而又不幸的是,拉尔夫神父不是他希望成为的那种圣人,他是一个杰出的人,也只是一个杰出的人。他不能不爱上他觉得美的东西,正如他不能不去追求卓越的.事业。她的美与他的卓越是不能共存于他的生活的,于是他与她的碰撞只能是一种毁灭,是命运的一次玩笑,是上帝导演的一出悲剧。
因而这是他们的命运。就如同荆棘鸟的命运是用生命换来一支震慑天地的歌曲,他们的命运是用一生的幸福交换一场伟大的爱情。
其实幸福是什么呢?Something to do, something to love, and something to hope for. 与对生活的满足有关,也与对生活的不满有关。满足是快乐,不满是期待。恰当的满足感才能提供幸福的可能性。
守住无能为力的爱情就是对幸福的放弃。幸福的生活只能被建立在妥协和对妥协的妥协的基础上,这几乎是一种客观规律。
然而对于太过强烈的爱情,梅吉也只有无能为力的可能。拉尔夫太过明亮的眼睛就像星辰般注定了梅吉的不幸。他们的爱情如此纯真,以至于他们根本无力抵抗。那种玫瑰灰色的美丽的爱情,也不会是他们想要抵抗的。
坚守住这样的爱情需要极大的勇气。
坚守住爱情总是需要勇气的。
我大概终究是个懦夫
《简爱》
这几天一直在听瓦格纳的《漂泊的荷兰人》。
忽然发现这首曲子和从前读过的《简爱》内在很有相似之处。
《漂泊的荷兰人》故事讲的是一个荷兰船长发誓要在风暴中渡过好望角,并不惜一切代价。恶魔听到他的誓言,就诅咒他除非遇到一个爱他忠于他的姑娘,否则一直航行到死。
有一天,他终于遇到了那个纯洁坚贞的姑娘,但是他依然不相信这就是自己的救赎,于是转身上船,那姑娘追到海边,叫道,我就是解除你诅咒的终身爱你的人埃纵身跃入大海。
两个人相互拥抱着,浮出了水面。
这是一个典型的瓦格纳式的救赎的主题。
在西方文学艺术中,期待救赎与被救赎一直是永恒的主题。这个主题来源于基-督教思想,在中世纪达到顶点,近代有所衰落。
不过,它从未彻底的被人们遗忘,因为期待拯救与奇迹是人性的渴望之一,也是宗教征服世界的原因。我们既可以在格林童话中的灰姑娘中找到,也可以在美国电影《漂亮女人》中找到,在一切类似的故事中,都可以发现它的影子。其内涵是基不平等的关系,救赎者与被救赎者,男人与女人处于对立状态,它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平等,而是相反。
所以,我从不认为勃朗蒂姐妹是什么新女性,女权主义者,她们被后来的读者特别是女读者真正的误解了。
在《简爱〉与〈呼啸山〉庄里,我非但没有看出什么主张男女平等的主题,反而感到了两位女作者内心深刻的受虐狂思想,她们喜欢的绝对不是奥斯丁的温文尔雅的小白脸或者道德上毫无瑕疵的老军官,勃朗蒂姐妹是口味很重的女人,她们喜欢的是希克里夫和罗切斯特式的,雄性的,刚健的,粗野的,暴虐的,魔鬼男人。
一个女人是否究竟是个女权主义者,不在于她挣钱多少,地位多高,而在于她对男人的挑眩
我不认为凯瑟林赫本是个女权主义者,因为她甘愿做男人的情-妇,为屈塞舍弃一切。
而真正的女权主义者,应该喜欢自己可以支配的男人。
在两性关系中才能体现一个女人是否真的同意男女平等。
在简爱这个故事里,人们总是强调其中的女性独立的意味,把简想象成一个具有现代意识的女强人。
而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充满宗教狂热的,期待拯救有罪男人的圣徒,这圣徒是个女人,是纯洁,忍耐,没有罪恶的小精灵,她爱上了一个犯罪的男人---就象贝尔爱上了阴森古堡里的野兽。
那野兽式的男人,曾经犯了很大的罪恶--虚荣,自负,纵欲,是个经历复杂,了解一切人性黑暗的魔鬼男人。
小说中的英格拉姆小姐怎么说的,假如一个男人没有点魔鬼气息就算不得真正的男子汉。
注意了,那些为夏洛蒂女性独立所迷惑的女青年们,这才是理解她和她作品的钥匙。
问题是实质是,我们亲爱的勃朗蒂小姐从来不是个什么独立女性,而是个甘愿受虐的女奴隶。
她把自己化身为上帝拯救男人的天使。
你喜欢罗切斯特吗?
我相信喜欢是假的,喜欢达西是真的。因为前者是真实的,后者是虚构的。人们总是喜欢虚幻胜于现实。
达西完美,罗切斯特有罪。
看看夏洛蒂笔下是怎样形容她的爱人的,一个粗野的体育家,一个脾气阴郁古怪的人,一个痛苦绝望期待拯救的男人。她为这个罪人神魂颠倒,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征服她。
简爱要的是一个可以征服她的男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君。
她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她的宗教狂想和圣特里莎幻想天使手执利剑将它刺入自己心脏的感觉一样,那种濒临死亡的狂喜。
她不喜欢圣约翰,因为他是那样的完美,非但不需要她去拯救,而是要拯救她,她不喜欢这种关系,所以她才跑了,跑回了她的魔鬼身边。而当初她离开他,是因为她感觉到他开始施舍给他爱了--而不是她去给他!她是受不了的。
她受不了她自己说的平等。
魔鬼受到了惩罚。
瞎了眼,断了胳膊,成了废人,他又处于劣势了。
于是她重新开始爱他了--因为他们又成了拯救与被拯救的关系了。
只有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里,他们才可以相处愉快。
他获得了复活与新生,她为自己的高尚的道德献身而自豪,象一个受难的女信徒。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不平等,而不是平等。只有在不平等的状态下,两个人的关系才有趣。一旦平等,索然无味。
最荒唐的是大多数人都把此书看做女性启蒙的教材,作为对独立自主平等的女权的宣言,我从前也是受到了误导,直到人到中年,才发现,原来男女间有趣的地方非但不是什么平等造就的理解,而是纯粹的自然赋予的微小的差异存在的状态。
勃郎蒂姐妹身上是有点女巫的气质的。
女巫才喜欢魔鬼,但是她们又把自己想象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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