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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展馆建议书
关于台州市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台州市社会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准台州市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台社投[2009]1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85号文件精神,同意批复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台州历史悠久,文化、文物资源十分丰富,但台州市本级至今没有博物馆,只有部分县(市、区)设有修建时间较早的博物馆(纪念馆),其形式和规模已无法适应发展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是提升台州文化遗存保护水平、传承台州历史文化的需要,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台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发挥社会文化机构功能、完善社会教育职能的需要,更是展示台州城市形象、推动台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三、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台州市民广成爱华路北侧、群韵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3111.44平方米(20亩)。
四、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1.25亿元(不包括室内装饰费用),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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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台州市规划展览馆陈展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发布单位:市发改委生成时间:2015051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 引 号:TZ002-0301-2015-0064文 号:台发改投资〔2015〕77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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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投资〔2015〕77号
关于批复台州市规划展览馆陈展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台州市规划展览馆陈展工程予以立项的函》(台建规函〔2015〕3号)文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台州市规划展览馆土建主体即将结顶,其内部陈展工程的建设是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展示功能和社会价值的需要,也是发展城市建设和调控职能的需要,更是加强台州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新台州的需要。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在即将结顶的台州市规划展览馆内陈展,展览馆位于台州市民广场,爱华路北侧,群韵路西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主要对建筑面积9925平方米的台州市规划展览馆进行陈展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展览馆室内装修、展示工程、多媒体终端设备、展示控制软件制作、4D影院、数字沙盘、实体模型、图板图片等。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9500万元以下。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设计招标、落实资金等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基建 陈展工程 项目建议书 函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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