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时间:2023-03-08 18:21:4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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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个人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通用14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著个人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通用14篇)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

  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祝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2

  中国四大名著的名气可是不小啊!尤其是《三国演义》,从小到大,我看过好几遍。有《三国演义》连环画,有动画片的,还有电视剧的和广播里的。可是,他们说的都只是大致相同,有些地方很不一样呢。于是我就好奇啦——这么有名的三国到底是什么样的。于是,我找到书,细细的看了起来。

  书里不仅创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豪杰,还有非常精彩的斗智斗勇的动人故事。像三英战,火烧赤壁、三顾茅庐等都是大家熟知的经典故事。书里呈现的一段段意味深长的故事,一幅幅精彩绝伦的画面,使我深深地陷进了那个年代。

  书里最聪明的人物应该是诸葛亮了,他有勇有谋,忠心护主,空城计中的着冷静,草船借箭中的精彩表现,各场战役中的精妙谋略,巧布八阵图,智退司马懿,七擒孟获,神秘莫测,是叫人拍手叫绝。

  再来说说关羽。关羽,一位绝对善于作战,武功了得的大英雄。单刀赴会足以体现出他的'英勇与威猛,也足以看出他那藐视困难的精神,之后狭持鲁肃保全自己更能充分的看出关羽的胆与谋。过五关斩六将中的拼死护主之家眷,说明关羽的忠心。放归曹操,又体现出了他的仁义之气。是一位有勇有忠有仁的英雄。

  张飞,与关羽一样也是一员虎将。对刘备忠心耿耿,大敌当前,临危不惧。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就如同探囊取物,令人刮目相看。具有万夫不当之勇

  最令人感动的是第一次北伐失败,诸葛亮在汉中前线向北征军团公布的檄文,公开表示希望今后请将士能勤于攻击诸葛亮的缺点,才算忠于国家的人。他曾听从杨洪的建议,急速派兵驰援在汉中和曹操陷人苦战的刘备,以稳定北方防务;征求邓芝和孙权的策略;遵从马稷“攻心为上”战略,以为南征蛮夷的主要精神指导。或许这些也是他个人心中早作的决定,但他绝不居功,让优秀的部属不要被自己的光芒所掩盖,使每个人才都能乐于发挥自己的智慧,用心于公事。三国鼎立中,蜀汉力量最小,但人才最多,所以才有力量屡次向曹魏攻击。这些优异的人才,的确都是因诸葛亮“不居功、不情才;虚心纳谏的作风才能获得。北宋大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在《诸葛亮诗》中便写道:“区区庸蜀文吴魏,不是虚心岂得贤广。”明代大儒方孝孺也评论道:“诸葛孔明之为相,敏然虚己,以求问己之示,秦汉以下为相者皆不及也。”诸葛亮不仅在培养人才上有一套,在驭用人方面也是值得我们共同学习的。如用魏延。其时三足鼎立,蜀国力量较为弱小,诸葛亮苦撑危局,自然注重网罗人才。蜀中名将除关张赵马黄外,还有一位就是魏延。诸葛亮在对其的使用上可谓煞费苦心。魏延也算能够骁勇善战,屡建功勋。但此人头后有“反骨”,不够忠诚,诸葛亮料定他日后定会谋反,但国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不可不用,尤其在关张赵马黄等人凋零之后。况且你如不用,就有可能为敌所用。诸葛亮一边用他,一边又防范着他。待到诸葛亮操劳过度,病危之际,密令魏延断后。当夜魏延忽作一梦,梦见头上长出二角,得知乃大吉之兆,遂起兵谋反,果应孔明之言。还是诸葛亮早有安排,并留下锦囊妙计,才有马岱砍下魏延首级之举。知道其有谋反之心,还要用之,如走钢丝一般,诸葛亮成竹在胸,自己在世其有惧怕之心还不敢公然造反,不用可惜。在其造反之前杀之,又让将士们寒心。只有在其身边埋下伏兵,待其反时一举杀之,一般而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在特定形势下,如何变通的取得最佳之效,实乃大智慧也。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对前人的评价,我不能深入领会。在我看来,即为“妖”,那意味着贬义。我以为不然,尽管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但称其为“妖”不免过于尖酸刻薄,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重情义的人。街亭之战中,马谡争先,一再狂言不休,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这是他的失察。派王平,岂知马谡怎肯听王平之言,这是再度失察。结果失去战机,失去所的之地,失去了将得的胜利,失去了锐气,失去了灭魏兴汉的大业,失去了政治家、军事家所应有的明智,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此乃孔明人生的一大败笔。这当中固然有孔明失察之过,却也不尽其然。看,马谡请兵时,孔明虽有疑虑,但因素对其有好感,抹不开面子,故委以重任,究其根源,乃一“情”字。事后孔明挥泪曰“吾与汝义如兄弟,汝之子即吾之子也,不必多嘱。”这一哭,一挥手之间,深深的自责,贻误战机,用人不当,也害了马谡,累及其全家,可见其“情”之深。对马谡家属的安置照顾,又可见其“义”之重。孔明二哭,当参军蒋琬求情时,孔明流涕而答曰:“惜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方分争,兵戈方始,若复废法,何以讨贼耶?合当斩之。“这一哭,又交织着多少情感。马谡将斩,虽心中不忍,奈执法严明,为不得不斩而哭,恨自己知人不能善用而哭。街亭失守,战局不能扭转,兴汉渺茫,于是悲从中来,怎不流涕?马谡斩毕,孔明又大哭不已,蒋琬问曰”今幼常得罪,既正军法,丞相何故哭耶?“孔明曰:“吾非为马谡而哭,吾想先帝在白帝城临危之时,曾嘱吾曰:‘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今果应其言,乃深恨己之不明,追思先帝之言,因此痛哭耳!”大小将士,无不流涕。这一哭,多少悲愤涌上心头,眼前曾经的茅林溪水;沙场点秋兵;与先帝纵马与广袤的田天地之间,谈古论今往事历历在目。思旧恩,悔自己不听先帝之言,枉费先帝一片苦心。深恨己之不明,失去了兴汉大业,对不起先帝的知遇之恩,一片深情,又是一个“情”字。说孔明不“明”,我认为只有一点。先帝白帝城托孤之时曾说:“幼主刘禅昏庸无能,贪图享乐,万不得已之时,丞相可取而代之,兴我汉室。”然尽管先帝如此之说,孔明决不违“情”犯上,依旧忠心耿耿,一生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怎可“情义”二字所能尽表?“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对于历史人物,由于立场的不同,后代的评价带有高有低、有好有坏、有正有邪,但数千年来,人们对诸葛亮的评价却都是正面的,或许有程度的高低,但基本立场则是清一色的赞扬、钦敬及仟念。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3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首先就是人的自信。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4

  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1968——2002年任教于马萨诸塞大学阿莫斯特分校,教授法律研究课程。

  本书由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一则寓言开始,讲的是法及混乱与矛盾。主人公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折磨。读罢寓言,你想要的可能不是一场思辨,而是一个简明的答案,因为寓言的含义是混沌的,逻辑上也不甚明晰。但在法的门前这个有纵深的环境里,无疑充满着张力,是你无法释怀,唯一的安慰是更多的思考和深入地追寻。

  秩序当先的社会竭力培养人们对法的忠诚,并且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在法的门前,乡下人就习惯了等待和恳求,根本没想过还有其他出路;守门人则习惯了与乡下人的对峙,甚至没考虑向里面通禀一声。当权力关系充分内化后,权威便达到了极致,无权者卑贱意识也达到极致。可以说,政治上的投降与冷漠,源于长期的无权利生活体验。

  看完这本书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律是一种执行,而不是口号。正如书中说的好:法律不是答案,而是一种手段。法律精神的贯彻在于具体的每一个案例和每一次的判决,不管你是用先例原则还是注重逻辑推理。所以在本书的第一章的第一节就用了:布满荆棘的丛林作为标题。其实在法律之路上,最大的“荆棘”就是在于法律原则的实践和贯彻。法律不是英雄主义,也不见得多么伟大。其实,恰恰相反,法律是一种琐碎,一种细致,深入到每个人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之中。就像书中P282所描述的纽约前五位最好的律师之一:马丁·厄德曼,他并没有为多少大人物或者说轰动世界的大案要案辩护,他每天所做的不过是为那些:抢劫犯、小偷诸如此类的人进行辩护,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他所做的不过是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每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即使这个人被这个社会所讨厌,但这就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并不意味着少数人的权益可以被侵犯。这也是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然享有雇佣辩护律师的权利,是的我们讨厌他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所讨厌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作为一个公民,不管他拥有何种身份地位,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当他们站在法律之门的面前之时,他们的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而马丁·厄德曼的工作诠释了法律之路上的真正的“荆棘”:法律能否对每个人的权利给予平等的关注,能否深切关心每个人合法权益被正确和恰当的保障!

  本书也没有仅仅停留在对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则的探讨上,而是全景式的对英美的法律体系进行了概括式的描述,包括了:法官、价值、陪审团、律师等等主题,这使得这本仅仅只有410页的书承载了巨大的信息量,在这些信息的背后,我看到了通过:律师、法官、陪审团制度、警察、对抗制制度等等共同组织起的一张法律的大网,各方在法律领域的博弈产生了利益、价值和公意。这也正说明了,不是先产生了法的精神,之后根据法的精神来构建整个法律框架,而是先有了整个的法律框架,然后在这个框架中加入了人的因素,由人在实践中来探索出适合这一整个框架和制度的精神和价值观。这个模式倒是很像书中所说的人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人不是由严格的三段论来推演出结论的,而是先在脑子中形成了一个结论,然后根据这个结论进行反推,努力寻找适合这个结论的条件,构成三段论,最后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在看完全书之后,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困惑之中,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也陷入了这样的一种循环逻辑的悖论之中,我们先主观定性了一些行为,然后通过法律来将这些行为合法或者非法化,如果用这种方式来制定法律,无疑在一开始就已经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指望这样的法律在未来能够公正公平的保证我们的神圣权利不受侵犯!

  反观《法的门前》这本书,全书多用案例,甚至有19世纪的案例到今日依然被引用被论述,说明英美法的完善在于其长期的实践,有冤假错案,但是在不断的操作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修改,使得其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不断的实践和操作中在普通民众的心中种下了法的种子。对于先例的一次又一次的解读使得法律不再是一门枯燥难懂的上流社会的学说,更是成为了一门通俗易懂的大众科学,武装了广大的民众,使得他们在与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强大势力的对抗中不再处于弱势。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5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有一天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丽莎,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对全心爱他的特丽莎是一种伤害。特丽莎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靥中醒来,经常猜忌与怀有恐怖想像....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反复描述了贝多芬的音乐及其四重奏《非如此不可》,有的评论家就说书中的四位主要人物可视为四重奏中的乐器——第一小提琴医生托马斯,第二小提琴女摄影记者特丽莎,中提琴女画家萨宾娜,大提琴为大学老师弗兰茨。他们交相呼应,互为衬托,通过轻重抑扬的音调,演奏了一首被压迫民族里几个人的感情纠葛和生活轨迹的乐章。

  医生托马斯在离婚后以对婚姻的恐惧心里,以“性友谊”的合同与许多女人保持情人关系,以萨宾娜理解他作为“毫不媚俗的、媚俗王国里的魔鬼”的身份,不可思议的接受了“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特丽莎,一个乡间小镇上偶遇的女招待,并和她同居在一起。这显然违背了他不能与女人朝夕相处的“天生”原则,并因此在真实与谎言的自欺里,一方面继续他的与多个女人维持性关系的追求,另一方面又无法割舍对特丽莎的同情。

  这种心里矛盾的自相缠绕,甚至在布拉格被占领,他们俩移居到瑞士生活,因特丽莎不想成为他的负担而独自回国后。托马斯在感受到甜美的生命之轻时,却无法忍受“同情”的沉重负担,所以为了摆脱比“痛苦的同情更为沉重的同情”,他又回到了在布拉格的、与特丽莎的家。

  因为这样的回归似乎“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感到了“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而生活中的爱情只是一种轻飘失重的东西,也就不会感到沉重,更没有什么价值了。面对这样的混乱,托马斯心中的同情与爱情似乎就是等号,只是不想承认的表现,也是一种媚俗的存在。

  弗兰茨与欠了“一个深深的鞠躬的女人”结婚生活了二十年,当碰到他称之为“你是女人”的画家萨宾娜时,他选择要脱离自己内在的女人的'婚姻。但这个特立独行的女画家不愿意任何人撬开她的隐私的大门,她不想使自己沉重起来,更主要的是“这个男人的下身是个成熟的男人,可上身却是个吮奶的婴孩,她觉得自己是在与一个婴孩交合”,这种近乎厌恶的感觉她承受不了。不管理由怎样的荒诞,但现实与梦想的距离永远是那么遥不可及,这是萨宾娜事先清醒的决择。

  萨宾娜选择了逃离,或者说是轻飘的飞起,她习惯这样的姿态,即“生活在真实中”,只有远离人群才有可能。等待弗兰茨的是空白一人的房间,这时他又“感到一种突然的庆幸,还有自由与新生带来的欢乐”,都是萨宾娜留给他的“馈赠”。随后弗兰茨与一个崇拜他的女学生住在了一起,可是作为“一个缴了械的战俘”,面对不肯离婚的妻子,就只能承担爱情打击下的不断期待。

  后来弗兰茨为了感受象萨宾娜的祖国一样的处境,和一帮知识分子去柬埔寨向占领者请愿,以“和平的名义来救死扶伤”。等待弗兰茨的是侵略者的沉默,以及背后突如其来的袭击。死了的弗兰茨终属他的妻子,“他属于她就象以前从没属于她一样”——这就是婚姻与爱情的结果。所以“穿着结婚礼服的妻子在葬礼上得到人们的致敬!丈夫的葬礼是妻子真正的婚礼!这是她一生的高潮!是她所有痛苦的报偿!”妻子原谅了不忠的丈夫,因为她赢得了爱情这场战斗的胜利。而弗兰茨得到的死亡,不过是一次迷途中的永劫回归。

  托马斯在布拉格遭受了失去手术刀、干起擦玻璃工作的打击,就因为看到的现实让他想起了俄狄浦斯的故事,并写了一篇感想的文章发表了。这篇被删砍的文章成了他流浪的开始,离别失落的布拉格是必然的选择,托马斯与特丽莎,还有那只叫卡列宁的狗(和安娜·卡列尼娜的丈夫同名),一起来到了乡村生活,他成为一个农场的有些老态的司机。

  虽然托马斯一直坚守他的结论:“同女人做爱和同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对无数女人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这就不难理解托马斯最后的诉说:“走完了所有的路程,只是为了让特丽莎相信他爱她吗?”这种相信与不信的自欺,是托马斯永远在回避的原则,因为行动与想法在一起车祸中共同埋葬了他与特丽莎的身躯,也完成了从媚俗到轻与重的永恒回归,实现了“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的真实,那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6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读完几页我就开始晕了,可是不看不行,我只能硬着头皮看下去,看不懂的地方就到网上去找意思。在网上听他们说;“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我倒没感觉出来。不过他写的故事虽然现代人很难读懂但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想玩都不能玩。即使有纷飞的大雪,过不了一会就进了下水道。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7

  《爱的教育》是一本日记体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小学四年级的安利柯,作者以安利柯记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主人公小学四年级一学年的学习生活。

  虽然《爱的教育》是一本儿童读物,作者的意图主要是以此来教育儿童,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这部作品也表现了亚米契斯的教育主张,他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内容以及教育目的三个方面都有较深刻的思考,为我们今天的教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首先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人们的常识中,理所当然的,教育这就是教师,而受教育者就是学生。但是在亚米契斯看来,教育者并不仅仅是学校教师,还包括家长,同学,甚至还有陌生人。

  安利柯的父亲就是通过给他写信,同他交谈,邀请他的朋友等方法来教育安利柯,教他学会与人相处,要求他热爱祖国,积极上进,孝顺父母等;他的母亲通过写信,交谈等告诉他人要有爱心,有同情心,与人为善。而安利柯的同班同学卡隆让他学会了勇敢、善良;可莱蒂教会他勤劳,孝顺,乐观;代洛西也成为了他学习的榜样,还有小石匠,泼来可西等同学也常常通过一些小事感动着安利柯,教育着安利柯,让他不断的学习,完善自己。此外,路上帮助苦命小男孩凑钱的小女孩们,以德报怨的被打伤眼睛的老人,这些陌生人们也触动着小安利柯的心灵,影响着他。甚至是可恨的弗兰谛,他的行为,他的下场也给孩子们起了警示作用,使安利柯能明辨是非。这么看来,可以说人人都是教育者。《论语·述而》中有句家喻户晓的名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其对教育者的理解应该与亚米契斯是一致的。

  至于受教育者,亚米契斯对其的界定也不仅限于学生,还包括其他在知识方面或在道德等方面等需要受教育的人。小说里的那些上夜校的工人,小石匠的父亲,泼来可西的铁匠父亲其实也是接受教育的人,上夜校的工人和一些同学的家长为了充实自己,白天上班,晚上学习,学习认字写字,学写文章,他们也是受教育者;包括那位铁匠,通过儿子的努力,儿子的获奖,也通过老师,颁奖者的感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掉酗酒的坏习惯,全心投入工作,所以,在小说中,他也是受教育者。因此,在亚米契斯看来,人人都可以成为受教育者。

  其次是教育内容,在这部小说中,教育内容并不局限于书本知识,更多的是教育同学谦逊,友爱,具有同情心,进取心,并且教育同学们要爱国,有自我牺牲精神。 以前我们常常问,教育是什么?《辞海》对“教育”一词的解释是:

  ①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学校对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

  ②用道理说服人使照着(规则、指示或要求等)做。从辞海的解释可以看出,教育教给学生的应该是他们社会生活的方法,他们所应遵守的准则等。

  所以,教育不应该只是简单的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所以,我们会发现,亚米契斯并没有将过多的笔墨浪费在描写小安利柯的科学知识学习过程,而是更多的记录了教育者们教育安利柯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美好精神的过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作者想主张的教育思想是爱的教育。在小说中,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安利柯的严父还是慈母,无论是他的老师或是姐姐,都打心里的'爱着安利柯,他们为他倾注心血,用爱感化他,用爱教育他,同样的,也将爱植入他的心底。在父亲的信里面,虽然句句透露着威严,偶尔还带有谴责之意,可是字里行间却是藏不住对孩子的爱。他为了安利柯不用心读书而烦恼,为了安利柯不孝顺母亲而伤心,为了安利柯与同学交往的方式不当而担心,可以看出,他真心爱着安利柯,为他操心。而且父亲关心的不仅仅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他教育安利柯要热爱祖国,热爱劳动人民,要求他为了祖国应该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告诉他对待劳动人民应该友善,尊重他们,从这可以看出,安利柯的父亲有多大的胸怀,有多大的爱心,同时也如此要求着他。安利柯的母亲是一位乐善好施的善良女人,她带着安利柯去救济困难的朋友,她写信告诉安利柯,希望他能够有一颗仁爱的心,教育他不能对路边行乞的人视而不见,应该给予可怜的人儿更多的关爱。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身体力行的告诉着安利柯什么是爱,教他爱别人。安利柯的几位老师,包括校长都十分伟大,他们呕心沥血,不计较个人得失,全身心的爱着学生们,为他们操心,不遗余力的教育他们,不求回报,只求学生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此外,安利柯身边的同学,如卡隆,泼来可西,代洛西等,他们如此友爱,有着一颗宽容他人的心,处处体现了爱,这也给了安利柯很大的感触,让他更加切身体会到什么是爱。处于这样一个爱的教育的环境下,我想,安利柯一定能成长为一名善良的,具有爱心的人,而对祖国,对家庭,同学等的爱,最终会使他更加努力,更加上进,成为一名优秀的人。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8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9

  那时我好像刚上初二,正值应试教育的鼎盛时期,学校教育唯分为高不提倡看课外书包括世界名著,家长更是不明究理,只知道附和老师。我们身边除了课本就是学习资料,最可看的就是《全国优秀中学生作文选》。所以,从朋友处借到了《简爱》这本书凿实不易。

  借来之后,自然不能光明正大的看。因为在学校看容易被没收,造成不好的影响;在家看又很可能书会被撕毁,还要背上个“不肖子弟”的罪名。左右为难之间,突然眉头舒展,计上心来:晚上钻被窝里看。

  月色皎洁,树影婆娑,伴随着隔壁房间里母亲轻微而有节奏的酣睡声,我看到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姑娘从林荫道上走来,她走着走着,走着走着,像是走进梦里一般……突然,从那渐远渐白的远景一个出现了黑白相间的物像,渐近渐明――一匹高头大马和一个粗犷男子。

  在桑菲尔德府这个与世俗隔绝的绿色庄园里,这个简简单单的女孩以家庭女教师的身份和粗犷而深情的庄园主人演绎了一场动人的爱情童话。其中不乏有几处非常能打动初开情窦的少年的经典场面,也就是小说的主要情节:如那个月色朦胧的林荫道上男女主人公意外的邂逅;庄园主假扮女巫想方设法窥视简爱的心思;简爱得知真相后不顾一切的离开;和结局正确而顺从人意的和罗切斯特相偎相依终老一身的决心。

  窗外,月光洁白明亮,像刚刚长成的少女一样,穿戴着圣洁的盛装,张开一双美丽的大眼,从层层帘幕的高阁庭院中探出头来看山外景致,并信步走出来欣赏一路沿途的风光。她一边走,一边微笑,一边静思默想。

  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过早的开始做起了灰姑娘的美梦,希望不久的将来,将有一位白马王子降临身旁,带着这个甜蜜的梦一路畅想着、迷惘着……

  有个朋友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对于经典,不是问你有没有读过,而是问你读过了多少遍。

  十年后的现在,闲暇之余,再次回顾经典,重温《简爱》。这个被誉为经久不衰的古老童话在记忆的封尘里只残存着灰姑娘的浪漫的'模糊印象,要说说简爱,只能重新认识她。人哪,真是太容易忘记了,哪怕是曾经带给你震撼的东西!同样的事物,二度去面对它,心境自然不一样了。这正符合了哲学家曾经说过的“人不能两次踏过同一条河流”的哲学原理。就连读同一本书,我竟也不能如同少女时费尽心机绞尽脑汁地去创造机会如饥似渴的阅读欣赏她,也不想根据社会和时代背景来赋予她什么代表性的重大意义,而是纯粹想透过文字来阅读分析她———个女子。

  简爱,因为父母双亡,被寄养在舅舅家,然而跟她有血缘联系的舅舅很快也病故了。

  童年,在盖茨黑德府里她是以一个孤女的身份生存着,虽然被称为“小姐”,但实际上比女佣还没有资格留下来。表姐瞧不起她,表哥殴打羞辱她,舅妈把她关进了死过人的“红房子”,她的反抗被视为是品行不正,喜怒无常,还颇爱撒谎,十足一个低贱的坏丫头。

  洛伍德义塾,这所带着慈善性质的寄宿学校,简爱在这生活了八年。从十岁到十八岁,可以说简爱的大部分文学修养及人文素质是在这段时间里既定。这里有里德舅妈的帮凶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但更多的是一群善良正义献身慈善事业的老师们,对人关怀备至像米勒小姐,待人善良温和的谭波尔小姐以及很爱读书但有点邋遢的彭斯等,从他们身上简爱应该说受到了不少直接间接的影响。很可惜在这段成长经历的叙述描写上,作者没有过多的用心灵去思索它。

  小说的重点放在了简爱十八岁成年之后在桑菲尔德府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识相恋。可能这也正是小说能吸引广大读者的重要原因,一个平凡的灰姑娘追求平凡的尘世幸福的生活童话。现代言情小说家琼瑶阿姨在这一块领地笔耕不辍,受益匪浅,也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简爱》未尝不是一部言情的先祖。

  在艺术手法上通过内心独白的形式来及人物行动内外结合的展现女主人公的全部,勇敢、独立、坚强、自尊,身材矮小但心灵高尚,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满结局极富浪漫色彩,给人一种灰姑娘般的童话感觉,也使得作品的基调轻松欢腾,满足了人们要求和谐结局的美学愿望。

  没有带着太多的热情,却是以一种同情的理性来审视世界文学画廊中的简爱,一个勇敢的小姑娘,一个独立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女性。阅读《简爱》,不再仅仅只在追寻灰姑娘约会和相恋的脚步,而是从简爱的灵与肉相结合的爱情观、平等独立的人生观中学会一种积极的人生姿态,女人应该这样生活。

  此时,窗外的月亮已经静静的行之当空,她普洒白光,山姿树影在浓浓的月色的晕染下越发袅娜多姿。清风徐来,松翠菊黄,弥漫一片暗香。树叶儿沙沙作响,远处传来蛙虫鸣唱,细细品尝。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0

  仿佛重新经历了一次爱情,当罗切斯特和他的客人们在桑菲尔德府聚会活动时,我也开始随着简的目光,不断寻找罗切斯特的身影,细细打量他的五官,揣摩他的内心。真的是“情人眼里出美人”,他虽不漂亮,性格急躁,主观,却浑身上下透出了活力、决断和意志,作为男人,这些特点远胜于漂亮。相比之下,他的英武帅气的朋友们反而显得不值一提。就在这一刻,简更加明确,她爱上了罗切斯特。而此时,罗切斯特也在试探简对他的感情,希望使简产生嫉妒,也能发疯似地同他相爱。随着简和罗切斯特的感情不断的进展并最终决定结婚,我在阅读中也感受到了那份兴奋、幸福……

  仿佛,爱情的故事并总不是一番风顺。幸福来的太快,他们的爱情还需考验。罗切斯特小心翼翼隐瞒、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已婚且妻子还在世上的事实被发现,婚礼取消,简逃离桑菲尔德庄园。

  在莫尔顿以及沼泽居的日子,简经历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洗礼。在获得财富和亲人的同时,依然无法忘却罗切斯特,不仅没有忘却,思念还与日俱增。远离桑菲尔德,她不但没有得到安宁,而是“失去了天堂而产生隐蔽而焦躁不安的悔恨”。我想,这悔恨就是简因为自己狠心抛下罗切斯特,让他独自承受痛苦而产生的。只有深深相爱,甚至爱对方胜于自己的人才会为自己的决定这样悔恨吧!也正是在艰难与独处中,她逐渐放下了自己一直顾及的自尊、独立和平等,一次次重新燃起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圣·约翰表哥的求婚,冥冥中听到或感受到的罗切斯特的呼唤,更让她坚定了去看望爱人的决心。为此,她已等不及白昼的来临。

  爱情的力量就在此,它让人快速成长、成熟,并忘记自己。简成长了,她变得成熟、自信,乐意为爱的人牺牲,不再纠结于地位、财产的对等。(当然,现在她也有了一笔可观的财富)。重新见到罗切斯特的那一刻,她毅然决定留下来,陪伴他,并明白了“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她“无比幸福——幸福的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是我的生命。”看到此,我也幸福的难以言传。同时,我也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是否对自己的爱情全情投入?是否能够在做任何抉择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爱人?我是否能够感受到难以言传的幸福?还有我的爱人呢,他是否也是如此感受?

  罗切斯特也变了。在简眼中,“他仿佛是被链条锁在栖木上的一头巨鹰,竟不得不乞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他变得开始依赖简,开始不讨厌帮助,殊不知他原来是多么讨厌要人帮助啊!从只相信自己的力量,到承认上帝之手,并祈求上帝;开始由不屈服到变的顺从,这是多么大的反差!他戴着简留下的珍珠项链,作为对她的怀念。让我感受到了男人最温柔动人之处。他不再脾气暴躁、易怒、专横、高傲。为了爱的.人,这种改变,也是一种成长吧。

  欣喜的是,简和罗切斯特从此幸福生活,“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最重要的,罗切斯特一只眼睛的视力也恢复了。幸福划下了完美的句号。这也许就是爱情施力的结果吧。

  不得不提,我在阅读中时刻感受到的信仰的力量。信仰可以让人视死如归。十三岁的海伦,因为有信仰,相信上帝,毫无保留地信任、依赖着上帝的力量。对于别人的误解、不公,她都可以真诚地宽恕。当面对死亡时,可以那么平静,甚至告诉简,她很愉快,并期待着那个重要时刻(死亡)的来临,因为可以逃脱大苦大难。能够如此大度、坦然,让我们汗颜。

  圣·约翰也是一个持有强烈信仰的人。他对他的信仰怀有坚不可摧的坚贞。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听从职责,一直注视着我的第一个目标——为上帝的荣誉而竭尽全力。我的主长期受苦受难,我也会这样。”他虽看似文静,但躯体里隐藏着一种热情。表面温顺,内心冷酷。简对和他在一起时的感受是:“他说话的时候我颤抖着。我感觉到他的影响透入我骨髓——他捆住了我的手脚。”由此可见,他强大的渗透力量。信仰可以让人如此有力量,让我震撼。

  我想,信仰不单单指宗教信仰。很多强烈的信念,比如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转化为一种信仰。这些都是高贵的信仰,他们也能在我们需要帮助时助我们一臂之力,攻克难关。信仰有时也是一种追求和梦想,当我们能够追逐梦想,感受到并受益于它时,就会产生力量。

  缺乏信仰的年代,反思自己,是否还有追求,是否还有梦想?面对自己的追问,我沉思了……微笑,释然:我们还有梦想、有追求!就将它化作信仰的力量吧!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1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为读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在十四年的时间里,历经千辛万苦,战胜各种妖魔鬼怪,终于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他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但是,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与一切困难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我想,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看看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只要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尽力去做了,这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很好的成绩是不容易的。我要像唐僧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本领高强、勇敢无畏,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

  《西游记》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不仅要学习他们团结合作的精神,还要在生活中敢于克服困难。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证据如下: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是再合适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答案没有人会清楚。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2

  《平凡的世界》是我国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小说,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

  思索了很久才决定用“苍氓”二字命名这篇读后感,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所读懂的《平凡的世界》便是“苍氓”二字。“苍氓”在古汉语中是指百姓,即普通人,而《平凡的世界》讲的便是一群普通人但却不甘平凡的生活。以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两为中心,一笔一笔描绘着当时社会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现在一起,展示了各种矛盾下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初次接触《平凡的世界》一书是在初中,那时总听语文老师自豪地说起她与路遥还算是校友,同为延大中文系高材生,但他们相差十几年,没有见到路遥是她一生的遗憾,但《平凡的世界》却能弥补错过。她说,《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虽然我们是普通的,但是我们可以活得不平凡。”这句话便是我对这本书最早的理解。那时的我只能读懂书的内容却不知背后的深层含义,只觉老师的言语富有很深的哲理,却不知话从何处说起。

  上了高中,年龄也增长了,认识也增加了不少,经历了很多事才明白初中语文老师那句话的缘由:人的一生注定会有很多迫不得已,有很多很多的遗憾,一件事的存在只是为了去挤压另一件事。为了生存,我们必须要有所放弃,我们努力的生活,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平凡的世界》以孙少平孙少安两兄弟为中心,刻画着一个个普通却又丰满的人物形象。虽然是兄弟俩,但孙少平和孙少安却是两个世界的人,生活不同,生活的方式也不同,但即使如此,他们各自的生活却依然有各自的色彩,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为生活打拼。

  孙少安的一生经历太多,他每天在人生的.低谷中徘徊,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拼命地干活,艰苦的人生磨平他的棱角,除了努力生存他一无所有。但上帝都是公平的,因为他的努力被看到了,他遇到了妻子香莲,庆幸的是两人一见钟情,生活也倒是美满。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默默支持他的女人。”孙少安正是如此,他虽然算不上我们今天所说的“成功人士”,但在那个时代,他俨然是成功的。婚姻美满、家庭和睦是他最大的动力。妻子香莲对他的爱与支持是他不断拼搏大胆向前的动力,当一个男人没有了后顾之忧,那么所谓的困难都将会是浮云。他在贫困的生活里一次又一次被击倒,但一次又一次起身继续前行,原以为赚了钱一家人可以更好的生活,但美好的生话总是那么短暂,妻子没了,那才是让孙少安最生不如死的时候。但无可奈何的是,这就是生活,孙少安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路遥不过用他的笔描绘了一个社会罢了,因为那是真实的生活啊!

  孙少平与哥哥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读过高中。他是一个知识分子,虽然有理想有报复却敌不过人生。他和田晓霞的爱情却如贾宝玉和林黛玉一般,纵有“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的热恋,但也有曲终人将散的一天。爱人的离去印证了杨绛先生的一句话:“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纵也是一场繁华梦,盛放过后各不相欠。孙少平也是乱世中的一位君子,果断决绝,不留遗憾,对的人总有一天会相见,而错的人总有一天会走散。“人生就是一条线往前走,没有什么好遗憾。”错过了,生活还要继续向前,这就是孙少平啊!

  网络上有很多对《平凡的世界》的评价,说初读感动,后来觉得不怎么样;太做作了,匠气浓郁,好像时时刻刻都是高潮没有看点……人们在质疑这本书为什么能获得茅盾文学奖,甚至斥责《平凡的世界》手法平庸,匠气太重,平铺直叙,太过平凡。而我却觉得平凡才是这本书真正的意义。

  作品的价值为什么要用内容来衡量,评价一本书不应只看重华丽的词藻和引人的情节,这本书的内容确实很平凡,但是别忘了,它就叫平凡的世界啊!这才是它的意义,它不缺壮丽与坚韧,也不缺细腻的情感,我们不应该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本书,因为书中的背景已经离我们远去,恰是这种贴近生活的真实感、平凡的感觉才是它真正的意义啊!因为它本就是平凡的世界,就是平凡人的故事。

  路遥想要带给我们的不过就是一群普通人和他们平凡的生活。这本书中的真善美却已成现在社会中十分少见的了,恰是这种最真实的故事和现实主义的笔触使得这篇文章平实可亲。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我们,我们都是这世间的苍氓,虽然我们是普通的,但是我们可以活得不平凡,即使生活普通,但是我们也要和孙少平兄弟俩一样,甘于平凡但是却不甘平凡地颓废着。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3

  最近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我颇为喜欢。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原因还是很多的!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非常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因为作者不喜欢做官所以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要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关于这本书的主旨是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讲述出来的:比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我比较佩服王冕的身处诱惑时表现出来的坚定。唾弃匡超人、周进、范进等人的不知廉耻。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不仅精通经史子集,还自学得到了画荷花的绝招,但从来没有迈进科举的轨道,从不被功名富贵所连累,凭借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出来做官时,他却连夜逃到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匡超人是一个敦厚朴实的贫苦孩子出身,由于对于仕途的追求背弃了父亲的遗训,一心贪图功名不顾德行变成一个毒辣凉薄趋炎附势的统制者的打手,终生痛苦没了人样。六十多岁的周进,因为未曾进学不得不卑躬屈节,忍着新进学的梅三相公的嘲笑,还替前朝新中的王举人扫了一早晨的垃圾,到后来连教馆的职位也给丢了,只得给商人记账,还哭的死去活来最后商人给他捐了个监生,他竟没了尊严爬到地上给他们磕头说他们是在生父母做牛做马也要报答。要知道那时商人地位何等低下而周进不顾一切却恭维他们是多么可笑。还有范进,他是连考二十多次都不中的老童生,后来终于上榜了,发榜的.那天家里连米都没了就抱着正下蛋的母鸡到集上去卖了,当他的知中举后拍手大笑欢喜的疯了,直到挨了丈人胡屠户的耳光才清醒过来,后来平步登天,还有许多人来奉承他,转眼间房屋田产、奴仆丫鬟什么都有了。

  这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可以请人,可以,可以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么能使清政府千秋万代呢,这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应该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达到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同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并且批判了政府。

  《儒林外史》不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达到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相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直传承下去!

  名著个人读书笔记 篇14

  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是在1987年,当时硬着头皮读了几章,放弃了。接着继续读的时候,五年已经过去。原因很简单,表面上是叙述有点颠三倒四,最大的困难在于自己当时还不具备阅读名家名著的素养。

  对魔幻现实主义的理解,源于老五的小说。那时候,他写一个采油队的工人,半夜生病,找不到医生,就喊了一个兽医治病。这让我吃惊,小说咋个可以这样写?老五就告诉我,那叫魔幻现实主义,中国很多青年作家都在模仿。他看好莫言,还向我推荐《透明的红萝卜》和《红高粱》。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山寨。最让我啼笑皆非的是,我阅读的几个版本的《百年孤独》居然也是山寨的,人家马尔克斯根本没有授权。这个算不算魔幻现实主义?我笑而不语。

  2013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评委会称即使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在给莫言的授奖词也写道:“通过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结合威廉·福克纳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中的因素,创造了一种世界性怀旧,与此同时,也找到了旧式中国文学与语言传统的新出发点。幻觉现实主义融合民俗传奇、历史与当代性。”

  老五当年一语成谶,我就纳闷:咋个是莫言而不是老五?当年,他们可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

  马贡多作为一个美洲丛林里的一个小镇,它经历了拓荒、建镇、殖民、建市、乃至最后反抗殖民统治,与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命运紧密相连。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就是殖民、反抗、独裁统治、独立的历史,也是拉丁美洲文学唯一的主题。尽管魔幻,但却把它归为现实主义。

  拉丁美洲文学受葡萄牙文学的影响最重。这与当年葡萄牙殖民统治有关。在萄语文学最伟大的著作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荒唐的梦游者。这就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源头和范本。

  在拉丁美洲光怪陆离的现实中,有两种文明叠加,值得引起关注。一是早期的土著文化,包括印第安人的文化,印加文明和玛雅文明,都带有神秘气质,至今仍有很多难解之谜,包括玛雅预言。另外就是来自非洲的神秘宗教。这也是当年殖民者贩卖黑奴到美洲的结果。黑奴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传播非洲的文化。当两块大陆交汇在某个时代并经过沉淀和沉积后,自然生长出魔幻现实主义的参天大树。

  兴起于二十世纪的魔幻现实主义,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就是世界性的文化觉醒。如果说,十九世纪是贵族文学的世纪,那么二十世纪就是平民文学的世纪。十九世纪文学是欧洲文艺复兴延续下来的登峰造极,它从神权思想中解脱和解放出来,形成批判现实主义。随着二十世纪世界形势发生巨变,两次世界大战,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实践,彻底打破了旧的政治格局和秩序。在这场社会巨变面前,魔幻现实主义代表着的是新兴的文化力量。

  中国现代文学起始于“五四运动”,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摧枯拉朽的破坏后,并没有建立起新的文化体。近百年来,走过混乱、迷惘、拿来等不同阶段,从三十年代对俄国文学的借鉴到八十年代对魔幻现实主义的借鉴,都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和拉丁美洲有相似的历史。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拉美被殖民统治。中国也经历着半封建半殖民的统治。共同的历史遭遇也找到了文学认同。

  在当代中国作家中,很多作品都能找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除了莫言,还有格非、阿来、余华、扎西达娃。莫言杜撰的地名山东高密县东北乡,和马尔克斯的马贡多一样,都在不同的小说中反复出现。而在中国,对魔幻现实主义真正心领神会而独得精髓的,当数阎连科。

  但中国作家似乎走入了歧途。在借鉴魔幻现实主义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对魔幻手法的模仿,从而忽略了现实主义的本质。在格非的中篇小说《褐色鸟群》中,我们看到的是时空的错乱,大量的暗示和神秘主义,让人在迷宫里面反复穿行,却永远找不到出路。

  魔幻现实主义对中国当代文学影响之深,无以复加。在近年网络上大量的惊悚小说、玄幻小说、穿越小说,就可以看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它与中国古代的神话又有本质的区别。但是,魔幻现实主义不是中国文学的出路。只能说,这是中国文学在现阶段的一种尝试,而最终,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自信,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是必然趋势,也会找到最具中国底蕴的文本。

  阅读《百年孤独》,需要一百年,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它带给我们的是什么。《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但不算登峰造极之作,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更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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