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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一次观摩会、交流会,也是一次汇报会、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查摆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刚才,我们参观了长葛市坡杨村、许昌县武店村、东城区十里庙、大坑李的建设拆迁现场;长葛市、许昌县、魏都区、开发区、东城区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了成绩,找出了问题,提出了对策;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建委就如何服务于城中村改造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从总的情况看,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自启动以来,势头很好,基础很实,富有成效。为了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今年2月份全市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以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去遵循,外地的一些做法也仅仅是借鉴,大家在这种情况下,勇于创造,大胆实践,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了规划引领。五个县(市、区)严格按照《许昌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城乡一体,规划先行,充分对接,选好切点,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的前期工作,努力从“四个有利于”出发进行规划,即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利于改善市区居住环境。目前,市规委会已批准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规划17个(其中许昌县4个、长葛市1个、魏都区6个、东城区5个、经济开发区1个),批准了4个修建性详规(其中东城区1个、许昌县1个、魏都区2个)。这些单体规划与总体规划相符合,与城市发展相融合,达到了质量高、标准高、可行性强,得到了规委会成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做到了试点先行。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市区和推进区范围内的五个县(市、区),共确定了7个市级城中村改造试点。目前,7个市级试点“城中村”有4个已确定了投资开发商或达成了开发意向,许昌县武店、长葛市坡杨已开工建设。与此同时,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改造模式和工作经验,如许昌县武店村采劝村企共建”的模式,由瑞贝卡公司投资8000万元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的土地用于企业发展;长葛市采劝政府主导”的模式,由政府控股的丽园公司作为坡杨村改造的建设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来筹措建设资金。
(三)发挥了政府主导。作为一项新的工作,5个县(市、区)都采用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即政府制定规划、组织招商;在拆迁补偿、群众安置方面,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规定必须先安置群众,后开发建设。在建设用地上,坚持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阳光操作。同时为维护好开发商的利益,各县(市、区)都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制定优惠措施,尽量让利于开发商。由于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得好,促进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兼顾了各方利益。城中村改造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对开发商给予让利,出台了优惠政策。对群众的利益全力维护,充分尊重了群众的意见,力求让群众满意,东城区在这方面考虑得比较到位。其他县(市、区)的同志,包括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基层的同志大都能够深入一线,到群众家里进行政策宣讲,靠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了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城中村改造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影响着工作的整体推进。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不解放,畏难情绪大。有的认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时间太紧、任务太重、困难太多;有的认为政府的条条框框多,优惠政策少,自主权给的少,工作不好推进。同时由于宏观调控,紧缩银根,房地产市场进入低迷时期,这也给城中村工作带来了一些难题。二是招商引资推介不力,成效不大。尽管同志们想了很多办法,走出去,请进来,也参加各种洽谈会,但是,7个试点村仍有3个未确定投资开发商。三是基础工作相对滞后,进展不平衡。规划审批、招商引资、拆迁安置、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不能协调推进,5个县(市、区)的整体工作存在差距。这些情况和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可以说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要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进一步增强“城中村”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城镇化进程既要扩大城市规模、扩大城区面积、外延式发展,更要提升城市内涵、建设紧凑型城市,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就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全国、全省各地都在抢抓机遇,大规模、大力度进行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就许昌市来讲,外环路以内城中村有61个、人口13.7万人,推进区的城中村61个、人口9.5万人,两者加在一起有122个城中村,人口23.2万人,占地5万亩,其中安置用地2万亩,可以腾出3万亩建设用地,13.7万人通过身份置换,改为城市居民,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通过集约、节约用地,腾出来土地进行建设和开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中村改造就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内容,从这个角度上讲就需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从顺应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中,进一步坚定“城中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城中村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破坏了城市整体面貌和形象。城中村改造符合我市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群众对城中村改造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更加期盼。近年来,不断有市民群众通过写信或市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反映加快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的诉求。这些情况都进一步说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符合民意,顺应民心。这项工作既有政策机遇,又有群众支持,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把这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让广大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城市改革发展和文明进步带来的实惠。
(三)要从不断解放思想中,进一步增添“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五个县(市、区)要以正在开展的“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和即将开展的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继续解放思想,努力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在城中村改造资金、土地拆迁“瓶颈”问题上,吃透上情、把握政策,吃透外情、借鉴经验,吃透下情、顺应民意,选准平衡点,抓好结合点,难中求解,特别是在拆迁上、在资金上、在土地上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拆迁安置工作,要向群众反复宣传早改早拆早主动、早受惠的道理。新颁布的《循环经济法》将对整个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特别是拆迁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拆迁成本将更大。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定信心,规划引领,因村制宜,破解瓶颈,全面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力度。具体有6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引领,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要坚持把规划作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龙头”,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要坚持大规划、大统筹、大建设的理念,这方面长葛市的坡杨村、许昌县的南湖新天地做得很好。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城中村改造的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要科学合理地布置第三产业、特色街道,尤其是魏都区洞上村和俎庄村,要布局一些商业网点,服务群众,完善功能。二是鼓励高层住宅与兼顾群众愿望的关系。对于主要地段、标志性地段鼓励建高层,对于群众安置地段也可以建设多层住宅,适应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三是住宅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既要把房子建起来,又要规划好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等。要切实严格把关,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符合规划的快办快批,违背规划的不予批办,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多方筹资,破解瓶颈。对于破解资金难的问题,一是靠项目推介吸引投资业主。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招商文件,利用中央、盛市三级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突出本地特色,讲清区域优势,讲明优惠政策,吸引全国各地有实力、信誉好的开发商关注许昌、投资许昌。要精心组织推介活动,起点要高,规模要大,效果要好。花博会期间,可组织一次城中村改造项目推介活动,5个县(市、区)可以分散搞,市里也可以组织协调联手搞。二是靠优惠政策让利投资业主。目前,受银根紧缩、房地产低迷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对城中村改造这种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投资热情不高。各地要借鉴珠海、合肥、郑州等地的成功经验,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市内外实力强的业主参与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最近,省建设厅制定的《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都要深入研究,需要政府给的政策一定要给足,政府已有的优惠政策要用好。三是靠扎实工作留住投资业主。各项工作要考虑周全,做深做细,特别是对那些有投资意向的开发商,要盯死、盯牢,通过落实优惠的政策把开发商留得祝各有关部门要服务好,切实为“城中村”改造创造宽松环境。
(三)因村制宜,善于创造。无论是城中村,还是城郊村,都有自身的优势,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模式。一是政府统征储备模式,即由政府将“城中村”集体土地统一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腾出土地的收益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支出。二是市场开发运作模式,即由开发商融资改造,政府主要负责编制控制性规划,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以及为开发商提供环境保障。三是社区自主改造模式,即对经济条件比较好、村民比较富裕的村庄(社区),由社区自行或与居民入股联营的方式组建经济实体联营联建,政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搞好服务。四是“村企(村园)共建”模式,即由企业(园区)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的土地用于企业(园区)发展。这一模式可用于推进区内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生态园区及附近的村庄。五是“土地整理”、“村庄整治”、“腾村换地”模式。这种方式是国家政策支持的项目,比较适宜于离城镇和交通干线较远,土地商业开发价值不大的村庄。当然,在工作实践中,远不止这几种模式。总之,各地要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因村制宜、大胆探索、善于结合,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只要模式选准了,路子也就选准了。
(四)抓好典型,示范带动。2008年市政府确定了7个试点村,列入了《2008年许昌市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在试点的过程中,要尤为注重把试点做成示范,在操作程序、开发模式、规划、用地、群众安置等方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要抓好私搭乱建的专项治理,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城中村”私搭乱建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维护“城中村”改造的正常秩序,要通过“城中村”专项治理为引进业主、降低拆迁改造成本创造宽松环境。
(五)以人为本,和谐建设。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目的是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整个改造过程中都要把以人为本、和谐建设贯穿始终,通过妥善安置群众,确保顺利拆迁、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住得起、住得好、能就业、有保障”。现有的房屋拆了到哪里去住,住进新房后群众生活如何保障,要逐家逐户逐人统筹安排好。否则群众有后顾之忧,拆迁工作就不可能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市区已拆迁了34.7万平方米,其中东城区拆迁32.7万平方米。东城区拆迁工作进展快,群众愿意拆,关键是拆迁补偿标准合理,群众过渡安置给予补贴,群众今后生活有保障。要继续在完善配套政策、保障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具体来讲: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民政部门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改造后的居民社会保障问题尽快拿出具体意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按比例拿出一定的土地出让收益,对失地居民进行一次性补贴,解决好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二要强化就业及培训。劳动部门要依托各种载体,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要充分发挥我市工业基础好、企业多,特别是推进区工业集聚区建设即将形成规模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计划,实现农民就近就业、就地就业。三要夯实村组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适当补偿经营性商业用房,由村、组集体经营,收入用于保障农民今后生活。要积极引导群众采取土地入股的形式,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六)加强协调,阳光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县(市、区)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凡是需要审批的,实行联席办公会制度,加快审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十个程序、九个规范性动作”,有序推进。每个村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规划都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改造实施方案必须符合《许昌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要求,拆迁工作要按照拆迁工作条例办理拆迁许可,保证拆迁资金到位,拆迁补偿要符合政策规定。要依法办理各类用地手续,经营性开发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城中村改造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全方位接受政府、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真正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实现政府、群众、开发企业三满意。
同志们,“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既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使命。我们已经成功迈出了第一步,只要坚定信心、规划引领,因村制宜、破解瓶颈,以人为本、抓好典型,加强协调、勇于克难,“城中村”改造工作就一定能够顺利推进,路子就会越走越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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