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时间:2022-08-04 01:41:35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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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民政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一)资金落实情况

1、农村低保:我市共有农业人口28万人,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032户,29262人。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为1320元,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176元。A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780元提高到1320元;B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660元提高到1020元;C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580元提高到780元。全年共发放资金3443.5万元,比2009年提高32%,并全部实行“一卡-通”按季度发放,年末已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农村低保继续提标,按照提高20%以上的标准,由年人均1320元提高到1680元,年人均提高360元,共增加资金1053.432万元。

2、城市低保: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594户,17746人,救助标准由190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人均补差水平由175元∕月、人提高到210元∕月、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4458万元,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年末已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城市低保继续提标,按照提高31%以上的标准,由月人均23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补差标准260元,人均提高50元,共增加资金1064.76万元。

3、城镇“三无”人员:我市共有“三无”人员672人,其中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三无”老人有97人(其中2010年上半年49人,9月新增48人),纳入城市低保的575人。

2010年“三无”人员的补助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其中,国家集中供养“三无”老人的补助标准是340元/人(月),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年发放资金26.52万元,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的补助标准是230元/月、人(A类标准),全年发放资金158.7万元。

目前,我市大多数“三无”人员仍然散居在亲属家,未能全部实现政府集中供养。为更好的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更多地体现对他们的关爱,扎兰屯市正在扩大国办综合福利园区建设,完善园区服务设施,把我市的“三无”人员有愿望可以入住的,全部纳入国家供养范围内,让他们不再孤独。同时加强园区服务和管理、医疗人员的配备数量,加大资金的投入,提高“三无”人员的国家供养标准,确保服务、管理、医疗、生活等资金保障。

2015年城镇“三无”人员627人,如果集中供养率按60%计算,集中供养人数为404人,分散供养人数为268人,集中供养不低于700元/人、月,分散供养不低于500元/人、月,共需资金500.16万元。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截止2010年末,我市共有五保对象2413人,其中集中供养1210人,分散供养1203人,全市现有中心敬老院3所,院民1210人,集中供养人数占全市五保总人数的50.15%。为确保五保供养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制订了《敬老院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和《五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并将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补助标准年度自然增长机制。2010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民生指标标准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我市分散供养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800元。 2010年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不包括价格补贴和一次性补助) 551.56万元。

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按照不低于20%以上的标准继续提标,集中供养由年人均2800元提高到336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4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60%,集中供养人数1448人,增加资金810.88万元;分散供养人数965人,增加资金386万元,合计增加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196.88万元。

5、孤儿的供养

孤儿的总数为188人,供养标准保持上年度标准不变,即集中供养700/人、月,人数12人;分散供养500元/人、月,人数176人,共需资金115.68万元。

综上所述2015年共需增加供养资金3815.232万元。

以上5项供养共需资金12,54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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