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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工作规程
锡山教育宣传工作规程
为切实推进全区教育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教育宣传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应有的功效,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内容
1、信息网
(1)局办公室负责《锡山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的策划、编排、制作。
(2)“信息网”整个网站由局办公室全权负责管理和维护。专(兼)职人员依照职责分工处理网站以及各栏目、网页的具体事务。
(3)各校(园)可以“校园网”为基础,向网站各类专题性栏目推荐优秀稿件,以丰富信息网内容。
(4)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登录注册《锡山教育在线》,发表见解、参与讨论。
2、报纸
(1)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刊发锡山教育专版,力求每期专版均有一定质量的深度报道。
(2)认真组织稿源,组织、采写有分量的稿件并及时投送新闻媒体。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有关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3、信息报送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负责外界媒体在互联网上对有关教育宣传资料的收集,并负责有关宣传资料的网络传输和接收。
(3)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迅速,实现信息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其他与本单位信息资料上网工作相关的工作。
4、电视
根据实际,采制新闻节目、制作专题片
5、协助采访
及时向相关新闻媒体提供重要新闻线索,并协助做好采访工作。
6、基层宣传
(1)各校(园)应切实强化对校刊、校园广播电视及校园网的监管力度。
(2)局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校刊的业务指导工作;给予学校(幼儿园)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的技术支持。
(3)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协助指导工作,注意培养基层教育宣传骨干。
(4)加强通讯报道队伍建设,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班,适时组织通讯员异地采访。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信息网各类新闻性稿件及上挂主页的各类文稿必须经局办公室审定后,方可上传。
2、信息网《区内动态》、《校园传真》稿件采编完成后,必须经相关栏目负责人审定后方可上传。
3、局机关职能科室为信息网各相关子栏目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相关栏目第一负责人;各校(园)为各校园网责任单位,校(园)长为各校园网第一负责人。
4、各科室应加强各相关栏目的监管工作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有关版块及网页的策划、采编、上传工作,并及时更新。如连续2个月没有更新的,该栏目将会自动删除。原有内容均作资料保存。
5、各校(园)应加强校园网监管力度,及时予以更新。
6、外投稿件严格把关。根据“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科室部门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稿件或信息要讲究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杜绝传播虚假报道或信息。
7、重要文稿以及报刊专题稿件一般由局办公室负责采编。报纸专版稿件采编完成后,需递交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付樱
8、各类信息,必须递交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方可报送。
9、为提高新闻稿件及各类信息的时效性,凡重大事件(活动)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采编、上传(报送)。
10、局机关科室部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区级以上重大活动及涉及全局性活动的报道,应提前与局办公室(320室,电话88200655)取得联系。需要由局机关科室、基层学校(幼儿园)提供素材的,由局办公室负责约定。
11、各校(园)自办校刊及各类对外宣传资料均应上缴一份局办公室(405室,电话88205721)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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