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时间:2024-05-17 09:00:47 剑锋 乡镇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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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通用13篇)

  乡镇林业站是林业战线上最基础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组织,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林业政策法规、森林资源管护、组织实施造林绿化与林业生产、推广林业技术和为林果农服务等多项工作任务,乡镇林业站工作职责怎么写呢?下面是的乡镇林业站工作职责资料,欢迎阅读。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1

  1、 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领导,贯彻执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当地林业建设发展规划。

  2、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营林及木材生产任务。

  3、 做好林业重点工程的各项工作。

  4、 搞好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 协助做好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6、 协助查处有关行政处罚案件。

  7、 加强廉政建设,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2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尝个体林常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3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

  12、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4

  一、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镇委、镇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按照上级林业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四、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镇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

  五、协助有关部门的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六、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它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项林业资源;

  八、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5

  一、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健全各村(社区)、有关企业的环保人员,完善环保管理网络体系。

  三、加强环保教育,利用横幅、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广播等对辖区居(村)民经常性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四、加强环保工作的前置管理,严格实行企业新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五、依法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无污染达标排放。

  六、每月至少一次对全街道辖区内污染源(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进行巡查,并建立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即使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

  七、及时调查处理环保投诉及因环保污染而引起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化解矛盾,杜绝出现群体上访。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行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6

  一、认真执行和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三、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投拆及纠纷;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环保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五、及时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情况报告;

  六、定期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严格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认真按时完成区环保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林业工作站管理,提高林业站站长管理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叙永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林业站站长是由县林业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从事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按照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乡镇林业站站长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

  第四条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综合考评的考核办法。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并通过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继续聘用、表彰奖励、惩诫处分等。

  第二章选拔聘用

  第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的选拔聘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六条乡镇林业站的选拔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在考察、酝酿、决定乡镇林业站站长等工作时,与考察拟任人选有近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与林业站站长有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能在同一乡镇林业站工作。

  第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职资格制度。选拔聘用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正确行使权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思想解放,思路清晰,坚持改革开放,勤奋工作,团结同志,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具有艰苦创业和开拓精神,群众评价好;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管理水平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林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近一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有在林业局机关或林业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八)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一般不再担任乡镇林业站站长职务;

  (九)凡新任站长必须在任前或任职一年内获得县林业局核发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命制。在全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任命乡镇林业站站长。选拔任命程序为:

  (一)县林业局制定选任方案、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县林业局根据推荐结果,在征求乡镇林业站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

  (三)县林业局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

  (四)经县林业局党委研究提出拟任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未收到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反映或经调查反映不实的,由林业局任命。

  第九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

  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乡镇林业站担任相同职务一般不超过两届,或6年。

  积极推行乡镇林业站站长交流制度。通过采取局站交流、南北交流等形式,推进站长交流的制度化。

  第十条凡经组织决定任免、交流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移交和结清在原岗位的一切手续,并到新的岗位就职。如不按期到岗,县林业局对其作免职处理,免职后仍要调往新站工作;如果免职后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到岗的,县林业局将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按照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提出辞职的,应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理由。县林业局在收到书面申请30日内作出答复,经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和完成工作移交;未办理手续前仍应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乡镇林业站站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统一管理本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本站。其基本职责如下: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所在乡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林木采伐、木竹材经营加工、木竹材运输、征占用林地、林权申请等有关手续,并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监督约束

  第十四条加强人事管理。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按县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乡镇林业站若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业务人员,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通过,并提出聘用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备案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条加强对财务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

  (一)健全财会制度。完善收入、支出、现金、存款、票据、印鉴、退费、往来、审核、稽查、对帐、盘存等流程。无弄虚作假,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立足发展,厉行节约。乡镇林业站的工作经费和返还经费开支必须符合财经纪律规定,节约使用。用于设备采购、基

  础设施建设等,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乡镇林业站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和维修,按县政府的采购规定执行。

  (四)局计财股加强林业站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按照县林业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计财股要加强对林业站经费收支的审查监管。督促各林业站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向局长报告监督情况。对站长岗位变动时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局长报告审计情况。发现问题的,要责成其加以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跟踪督查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十六条林业站站长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站的站务公开并接受监督。林业站执行站务公开的情况要纳入站长履职考核与年度廉政述职的内容,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站务公开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林业站,县林业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站长的责任。乡镇林业站要制定和完善站务公开实施意见,主要包括:

  (一)站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林业发展政策、法规和重大事项,年度采伐计划,林业两金征收标准等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站务公开的形式: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以公开栏、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开。

  (三)站务公开的程序及时间:站务公开由乡镇林业站长召开站职工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初步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经局管理股室、分管领导审查确认后进行公开。

  (四)站务公开的监督:局分管领导、管理股室负责对站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站务公开的责任追究:乡镇林业站应对站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始记录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随时接受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站长的责任。

  第十七条建立林业站站长诫勉和信访制度

  站长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党委予以诫勉,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诫勉期一般为六个月。

  诫勉范围: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民主考核测评不满意率达20%以上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不检点,有损于林业干部形象的;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他不良表现的。

  站长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访反映和举报,应对反应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当面谈话的形式,要求干部本人如实地做出回复。属一般性问题的,应及时找本人谈话,并要求限期改正;对问题较严重的,由局纪委、监察室调查后,提出并发给诫勉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已经构成违法违纪的,情节轻微,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纪委或分管行政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应给予纪律处分的,移交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对站长的谈心谈话制度。对站长的谈心谈话,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在年度考核后进行。下列情况必须进行谈话:一是岗位发生变动;二是个人遇到重大事件;三是全面考察和任期目标考核情况反馈;四是林业站内部出现较严重问题;五是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

  第十九条坚持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林业站站长本人有下列情况者,必须向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或请示:一是外出出差或请假1天以上;二是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林业站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三是涉及站长本人婚姻状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大事宜;四是涉及安全稳定等重要敏感问题。

  第二十条建立对林业站站长工作的日常督查、抽查制度。县林业局加强林业站站长日常工作情况、能力水平、敬业精神的督导和考核。不定期地对林业站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抽查结果。督查和抽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公私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县林业局主要领8导请假,但事后必须完善请假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或特殊情况未及时补办审批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自觉接受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保证政令通畅。自觉接受县林业局监督检查,每年向县林业局上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三条县林业局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考核组,对乡镇林业站站长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职工民主评议、乡镇党委政府评价、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评价等形式,结合目标任务、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作出考核结论,报县林业局党委研究确定。

  第二十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由县林业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称职的,不奖不惩;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站长应向县林业局作书面检讨,县林业局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一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免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林业局纪委负责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履职情况及林业

  站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县林业局同时设置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投诉、举报等,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适用“一票否决”情形的,按“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理。

  (一)站内职工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站务事项未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研究处理或进行站务事项公开的;

  (三)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

  (四)个人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形象的;

  (五)因个人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财务管理混乱,违反收入分配的规定或财经纪律的;

  (七)其它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叙永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8

  为了加强对我乡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的管理,乡林业站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扑火纪律:

  一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调度,队员必须坚决服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二是在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严阵以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三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接到扑火命令后,必须立即召集应急队员,明确人数、携带扑火器具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队长因工作原因不能带队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带领本队队员,并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说明起火情况。

  四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长的任务安排调度。

  五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长为扑火负责人,承担扑火指挥责任。在接到现场具体任务后,率领队员及时参加扑救,科学指挥,随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火点情况和扑救情况。

  六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指挥,统一行动,做到令行禁止。在扑救作业时,各队应该发扬团结合作的战斗精神,队员之间必须相互照应,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及时沟通现场扑救情况。

  七是火灾扑灭后,队长必须及时集中队员,清点人数,在接到撤离命令后,统一撤离火场。未接到撤离火场命令,擅自撤离队伍的`,将严肃追究队长或带队人的责任。

  八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经常组织扑火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制定学习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队员扑火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并经常对装备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装备器具正常使用。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9

  职责描述:

  1、负责林业施工技术管理,把关工作质量,及时更正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定期巡查植物的生长状况,及时发现病害、遭受意外损害的植物并进行相应跟踪处理;

  3、制定林业养护施工方案、工作计划;

  4、协助上级领导监控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技术实施、质量、进度、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林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秀的中专毕业生亦可考虑。

  2、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熟悉苗木品种习性、苗木栽植及养护技术;

  3、具备现场勘查和设计图纸方案能力;

  4、具备良好体质,能适应外出调查及施工环境,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及较强的责任心。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

  6、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10

  一、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开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案件。

  六、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效劳等林业社会化效劳,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分解任务→规划实施意见→落实地点苗木调配→组织村队实施→抓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统计上报→建档

  二、林业补助资金管理

  核实补助面积→主管领导审阅上报面积→林业部门检查审核→确定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财经所办理拨入资金→镇林业站造表补助→主管领导签字→财经所具体办理

  三、护林员管理

  林业局乡镇确定名额→以村公开选拔→确定人员填表村委会盖章→报镇政府审核→上报林业局审定确定人员和工资标准→乡镇与护林人员鉴定合同并负责考核与兑付工资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11

  一、抓好新堡镇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的完成,落实实施方案。

  二、抓好石中高速公路经济林景观带建设及管理工作。

  三、抓好本镇农田林网建设及经济林发展工作。

  四、负责新堡镇林政管理工作;抓好护林队伍,查处毁林案件;抓好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及防火、灭火工作。

  五、抓好本镇林业科技知识推广,举办林业科技培训班,搞好为农服务工作。

  六、搞好林业档案管理,做好林业统计上报工作。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12

  一、岗位职责

  1、核对直营店销售情况机当期交款情况;

  2、核对出纳现金、银行余额,并将相应凭证录入金蝶系统;

  3、核对仓库直营店情况并组织月末盘点;

  4、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核对;购买发票、发票认证、税务申报;

  5、核对商超对账资料,并开具销售发票;

  6、编制季度年度预算、财务报表数据分析;

  7、配合内部及外部的审计工作;

  8、集团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有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2、全日制本科学历;

  3、有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耐心细致,有责任心,能服从工作调度安排。

  4、有良好的.沟通处理问题能力;有金蝶EAS操作经验。

  乡镇林业站工作站主要职责 13

  一、岗位职责:

  1.根据集团的总体规划,制定公司全面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林产的日常管理经营工作;

  2. 组织与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的日常联络与活动对接,拓展业务市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负责林产公司湿地松、马尾松的`营林造林及松油松脂的科学生产工作;

  4. 汇集、梳理、研究林业有关政策,并对行业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政策利用方案;

  5.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二、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林业、森林培育、农林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公司高层管理、营林造林10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中、大型农林牧场或国企、政府机关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林业政策、行业法规政策,具备极强团队管理和领导能力

  4.品行正直、知识面广,具备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5.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会和应变能力;

  6.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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